文档介绍:成都办民办幼儿园需要什么手续
一、设置民办幼儿园应具备下述基本条件 (一)申请
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
办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
力。 (二)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 100 人。幼儿园办学条件
达到《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规定的二级幼儿园标准。
(三)有稳定可的经费来源,办学启动资金不少于 20 万
(包括教学设施和教学仪器设备等),注册资金 10 万元以
上,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资信证明。 二、民办幼儿园申报
程序 (一)申请人向拟建幼儿园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
府)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资料,由街道办事处(或镇
政府)对拟办幼儿园(班)进行办园基本条件初审,写出
初审意见并盖章。 (二)申请人将签署初审意见后的书面申
: 1、申办
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园规模、办园层
次、办园形式、办园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使
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①个人
举办的提供身份证件、个人简历、资格证件; ②国家机构
以外的社会组织举办的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证明文件(社
会团体登记证等),并提供拟任民办幼儿园法人代表的身份
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及资格证件。 3、幼儿园资产的数
额、来源、性质等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
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
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