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兼职安全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兼职安全员管理,完善公司安全管理体
系, 全面发挥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作用, 调动安全员的工作积极
性,落实安全职责,提升管理能力,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兼职安全员,公司每个部
室设置 1 名兼职安全员。
第三条 安全与环境监察部为公司兼职安全员的归口管理
部室。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
第四条 符合下列要求方具有任职资格。
(一)热爱安全管理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
(二)进工厂工作一年以上, 对所从事工作的安全方面有
较为深刻的认识,大专以上学历。
(三)经过安全员培训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
(四)熟悉本工序岗位特点, 了解并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
规程及相关规定,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
第五条 兼职安全员聘任程序如下:
(一)兼职安全员的聘任由所在部室根据兼职安全员任
职资格进行提名, 由部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安全与环境监察
部。
(二)安全与环境监察部对各部室申报的兼职安全员进
行资格审查, 经安全与环境监察部签字确认后将审查结果上报
公司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审核。
(三)公司总经理对兼职安全员的聘任进行最终审批。
第三章 考核
第六条 兼职安全员的考评,由所在单位和安环办分别负
责,各占考评权限的 30% 和 70% 。
第七条 考评工作依据专兼职安全员的岗位职责及相应的
考核细则进行。
第八条 考评结果只与兼职安全员的风险抵押金挂钩,不
影响其月度绩效考核。
第九条 考核得分 95 分以上为优, 95-80 为良, 80-65 为
合格,低于 65 分为不合格。
第十条 月度考核为优的全额发放,月度考核为良的发放
月度风险抵押金(年风险抵押金 /12 )的 70% ,月度考核考核
为合格的发放月度风险抵押金(年风险抵押金 /12 )的 50% ,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当月风险抵押金。 (以上几种情况分列表格)
第十一条 各部室在每月 25 日将兼职安全员考核情况报
安全与环境监察部。
第十二条 风险抵押金兑现按月度核定,每年发放一次。
第十三条 不履行专兼职安全员职责,责任心不强,发现
隐患和违章行为不能及时上报和制止者,当月考核不合格。
第十四条 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或者累计三个月考核不
合格的, 当年不再享受风险抵押金兑现, 并取消专兼职安全员
资格。
第十五条 职责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的,对兼职安全员的
风险抵押金兑现实行一票否决, 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安全和环境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 :兼职安全员岗位职责
附件 2 :兼职安全员考核细则
附件 1 :
兼职安全员岗位职责
1 、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协助部室负责人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定期编写安全
学习资料;
3、依据规定要求对新来员工进行部室级安全教育;
5、负责建立分管范围内的应急救援器材、劳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的使用台
帐并如实进行填写;
6、协助部门负责人做好公司安委会安排的各项工作,督促、检查安委会安全
职责的执行情况,并定期向安委会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