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委托代理协议书
本协议由: 公司(或个人)(以下简称甲方) 和康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共同订立:
一、特别条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提供的法律服务为:
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为:
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为下列( )项:
A: 一般代理
B:特别授权,即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 反诉、上诉等。
律师费及其支付
双方商定,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本案件的报酬按下列( )项计算:
A:乙方通过非诉讼完成上述委托事项的律师代理费为 元,此款 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后三日内支付乙方。
B:乙方通过诉讼完成上述委托事项的律师代理费为 元,此款由 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后三日内支付乙方。
止匕外,乙方在办理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查询、审计、鉴定、诉讼、执行等官 费,以及其他因办理本案而发生的交通、旅宿、通迅、文件快递、打字复印等一 切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为此先行支付乙方 元整,多退少补, 此款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后三日内支付给乙方。
二、一般条款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的义务
(1)与乙方诚实合作,向乙方如实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资料信息,如实陈述 与案件有关的情况;
(2)如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
(3)按照约定支付律师费;
(4)无论何种情况,甲方向乙方提出的要求均不得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
业纪律的规定。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乙方应当勤勉尽责,维护甲方最大利益;
(3)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有关案件的进展情况;
(4)乙方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
(5)乙方就本协议约定的律师费以外,无权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其他款项, 但是如确有需要律师代缴代付予其他机构的费用除外;
(6)乙方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费用支付
如果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律师费, 应当承担滞纳金。滞 纳金按甲方应支付款项每日万分之六计算 (滞纳金=应付款项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