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 0 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申请特级资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资信能力 1 、企业注册资本金 3 亿元以上。 2 、企业净资产 亿元以上。 3 、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 5000 万元以上。 4 、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 5 亿元以上。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 、企业经理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 、技术负责人具有 15 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 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 2 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 、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 、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 50 人以上。 5 、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三、科技进步水平 1 、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 、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 % 以上。 3、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 3 项以上; 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 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专利 3 项以上,累计有效专利 8 项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 4 、企业近十年获得过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 5、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 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使用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了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四、代表工程业绩(见附件 1) (一)房屋建筑工程(附 1-1 ) (二)公路工程(附 1-2 ) (三)铁路工程(附 1-3 ) (四)港口与航道工程(附 1-4 ) (五)水利水电工程(附 1-5 ) (六)电力工程(附 1-6 ) (七)矿山工程(附 1-7 ) (八)冶炼工程(附 1-8 ) (九)石油化工工程(附 1-9 ) (十)市政公用工程(附 1-10 ) 承包范围 1、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设计及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2、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 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 2 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3、取得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工、电力等专业中任意 1 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 2 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4 、特级资质的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附件 1-1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代表工程业绩近5 年承担过下列 5 项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 3 项,工程质量合格。 1 、高度 100 米以上的建筑物; 2、 28 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 、单体建筑面积 5 万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4 、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30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或钢结构单跨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