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临床用血申请
1.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
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 区分紧急输血和择期输血的情况, 确保输
血的治疗作用
(1)对慢性病患者血红蛋白》10克,或红细胞压积》30%不予输血:急性失 血量在600ml以下,红细胞压积学35%的患者原则上不输血。
对慢性病患者血红蛋白 <10克,可小量分次输血,应采用成份输血。
2.履行知情同意程序
决定输血治疗前,责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血的用途、不良反
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
上签字后存入病历。
无家属在场、 患者无自主意识需紧急输血进行救治, 应由责任医生将 《输 血治疗同意书》报总值班或医务科签字批准,并置人病历。
3.用血申请
任何情况下输血,均需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责任医师逐项填写,由主
治医师以上人员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送交输血科进行备血。
二、临床用血量审批及权限
1,预计单次用血量在 800ml 以内,由中级以上医师提出申请,报请上级医
师核准审签;
. 单次用血量在 800-1600ml 的, 由中级以上医师提出申请, 报请上级医师
审核,科室主任核准审签;
.单次用血量超过1600ml,由中级以上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审
签后,报医务部门批准。
4.急诊用血需科主任医生审批。
三、标本及血液取送
必须由医护人员或专职人员送输血标本、 领取血液并核对签字, 不得由患者
或家属送输血标本或领取血液。
四、血液发放与签收
配血合格后, 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 ( 血库 ) 取血。 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
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
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取血。
2.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律不得接收:
标签破损;
血袋有破损、漏血;
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3.血液发出后不准退回。
五、输血前查对
1.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
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2.两名医护人员对患者进行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科别、
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对神志清醒的患者要唱名核对,对神志不
清的患者或儿童患者应得到主管医师证实确定无误后, 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
输血。
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 不得自行贮血。 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
避免剧烈震荡。 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 前一袋血输尽后, 用静脉注射生理盐
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六、输血过程观察与记录
1.患者在输血过程中,经治医生应密切观察有无输血反应,若有异常立即
采取措施,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指导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