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技术中心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加速****以下简称【公司】产品更新换代,推动公司技术可持继进步,加强并加大力度对公司照明产品(节能灯)、新的照明产品(LED照明)研发管理工作,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新产品定义
本制度所指的“新产品”是在外观、结构、材质、包装、工艺、参数等方面比老产品有明显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的性能或扩大了产品使用功能以及采用了新技术、新的原理、新设计构思所型成的成品(不包括半成品)。
第3条 新产品研发遵循的原则
(1)产品具有先进性、适用性、适销对路等潜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产品符合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方向,以及国家技术政策和产品销售政策。
(3)接合照明行业和企业实际,产品设计标准化、大众化(尽可能共模)。
第2章 管理机构与责任
第1条 组织管理
公司为了促进新产品研发,有效地进行系统化的管理,公司特成立新产品研发小组,专门负责研发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2条 小组构成
新产品研发小组由技术人员根据各自的专业技能构成。组长由技术中心主管担任,其他小组成员依个案性质不同,或由总经理指派公司内其他现有人员或招聘新员工担任。
第3条 相关人员的职责
(1)组长
①负责新产品研发工作开展事宜。
②负责召开新产品研发会议及主持研发会议。
③负责指派其他小组成员。
④负责拟定及呈报新产品全部投资及利润分析方案。
⑤负责拟定研发时间规划、产品研发计划。
⑥协助市场部(营销中心)做好市场调研、开发会议联络及记录。
⑦协助总经理或行政中心对新产品研发工作进行的追踪。
⑧负责提供研发所需的材料及物品和所需工具、设备。
(2)其他小组成员
听从组长的安排,做好研发项目中的各项专职工作。
第3章 编制新产品研发计划
第1条 研发计划编制依据
(1)依据国家或行业界法律、法规的规定。
(2)国内国外照明市场分析(公司营销中心书面分析报告)。
(3)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战略(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文件)。
第2条 优先纳入研发计划的产品类别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新产品,应优先纳入新产品研发计划。
(1)有利于节能、降耗和原材料、创汇、防止环境污染的新产品。
(2)即能消化又能吸收的先进技术、能型成产品且能被市场认可的新产品。
(3)符合国内外市场急需、应用量大的新产品。
(4)国内、国外或行业内高、新技术研究成果能型成产业化的新产品。
第3条 研发项目申请
申请列入新产品研发计划的项目,应提交技术、经济可行性研究或分析报告和计划任务书,呈层上报审批同意方可实施。
第4章 研发调研与分析
第1条 调研范围
接合营销中心对新产品可行性分析必须对产品的市场需求、市场占有率、技术现状、发展趋势及资源效益五个重要方面进行分析论证及科学预测。
第2条 调研内容
(1)调查、了解国内照明市场和重要客户及国际重点市场的技术现状和改进要求。
(2)以国内同类照明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前几名以及国际名牌照明产品为对象,调查同类照明产品的质量、价格及使用情况。
(3)接合营销中心已广泛收集国内外相关情况,然后进行可行性分析、研究并呈层核准之后再实施。
第3条 可行性分析内容
(1)论证该照明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
(2)论证市场动态及发展该照明产品所具备的技术优势。
(3)论证该照明产品发展所具备的资源(上下游产业练)、设备(硬性设施)、条件(软件设施)、工人(生产同期)、操作(工艺、流程)及可行性(可否实现)。
(4)初步论证技术之产品经济效益。
(5)写出该产品批量投产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第5章 新产品研发与试制
第1条 研发与试制要求
(1)新产品研发经过市场调研后,确定试制目标和实施方案,由技术中心技术人员进行研发和试制。
(2)通过技术中心小批量试制、评诂、测试、老化、试销,稳定工艺、完善工序和检验等程序,制定产品标准后,才能大批量投产。
第2条 研发标准
(1)行业级、企业级新产品设计必须采用国家标准或采用与国际先进水平相当的标准。
(2)新产品定型投产前必须通过企业标准化审查、论证、评定,未经审查不得投产。
第3条 试制
新产品试制一般分为样品试制和小批量试制两个阶段。
(1)样品试制
样品试制是指根据工程师设计的图纸、技术文件和少数必要的工艺、流程,由技术中心在车间或技术中心内试制出一件或数十件样品,然后按要求进行测试、试验、高低压、高低温以考察产品的性能和设计的合理性。此阶段应完全在品质中心和技术中心监管进行。
(2)小批量试制
小批量试制是在样品试制的基础上进行的,它的主要目的是考核产品的工艺,以进一步校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