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Revised by Hanlin on 10 January 2021
世界银行招标采购指南
世界银行招标采购指南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放协会信贷采购指南
1995年1月第一次印刷
1996年1月第二次印刷
1996年8月第三次印刷
1997年9月第四次印刷
ISBN0-8213-3218-X
目录
一、概述
本《指南》的目的,在于使项目实施人员了解有关货物和土建工程(包括相关服务)(注1)采购所应做的安排,这些安排是由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或国际开发协会(IDA)(注2)提供全部或部分融资。贷款协定确定了借款人和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并规定本指南适用于项目中货物和土建工程的采购。借款人与项目所需货物和土建工程的提供者的权利和义务取决于招标文件(注3),以及借款人与货物和土建工程的提供者之间签订的合同,而不取决于本指南或贷款协定。除贷款协定的签字方外,其他任何一方都不得从贷款协定中分享任何权利或对贷款资金提出任何要求。
借款人(注4)负责项目实施,因此也负有授予和管理项目下合同的责任。“银行章程”要求银行方面“确保任何一笔贷款资金只能用于提供该贷款的既定目的上,并充分注意资金的节约与效益,而不应涉及政治上的或其它非经济因素的影响或考虑”(注5)。银行为此制定了详细的程序。尽管实际上项目实施所遵循的具体采购规则和程序取决于项目的具体情况,银行对采购的要求一般出于以下四个方面的考虑:
(a)项目实施需要有经济性和效率性,包括所需货物和土建工程的采购;
(b)银行作为一个合作性机构,愿意给予所有来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注6)的合格投标人一个为提供银行资助的货物和土建工程而进行竞争的机会;
(c)银行作为一个开发机构,愿意促进借款国的承包业和制造业的发展;
(d)采购过程透明度的重要性。
,在大多数情况下,通过在得当管理下进行的国际竞争性招标,是实现这些需要和意愿的最佳方式,这种招标适当允许按照事先规定的条件给予国内制造的货物,以及在适当的情况下,给予国内土建工程承包人(注7)以优惠。因此,在这类情况下,银行要求其借款人通过对合格的供货人和承包人公开的国际竞争性招标来获得货物和土建工程(注8)。本指南第二节阐述了国际竞争性招标的程序。
,在国际竞争性招标显然不是最经济和有效的采购方式的情况下,应采用贷款协定中规定的其它采购方式。本指南第三节描述了其它采购方式以及在什么情况下采用这些方式更为合适。具体项目的货物和土建的采购所应采用的特定采购方式,在该项目的贷款协定中规定。
一般来说,银行只资助项目的部分费用。本指南所概述的程序,适用于全部或部分由银行贷款资助的所有货物和土建工程合同。对于不由银行贷款资助的货物和土建合同的采购,借款人可采用其它采购程序。在这种情况下,应使银行相信所采用的程序将有助于借款人履行其义务,使项目得以勤奋而有效地实施,并保证所要采购的货物和土建工程:
(a)质量上符合要求,并能与项目的其它部分配套;
(b)能及时交货或完工;以及
(c)价格不会对项目的经济和财务可行性造成不利影响。
银行的贷款资金只能用于支付由银行会员国国民提供的,并在银行会员国生产的或从银行会员国供应的货物和土建工程的费用(注9)。根据这一政策,其它国家的国民或者提供其它国家货物和土建工程的投标人,将无资格参加对全部或部分由银行贷款资助的合同的投标。
,银行不允许借款人以任何与其成功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资源无关的理由拒绝对某公司进行资格预审(如要求的话),银行也不允许借款人以这类理由判定任何投标人无资格投标。
:
(a)一个会员国的公司或在一个会员国制造的货物,如果属于下列情况,则可以被排除在外:(i)如果根据法律或官方规定,借款国禁止与该国的商业往来,但前提是要使银行满意地认为该排除不会妨碍在采购所需货物或土建工程时的有效竞争;(ii)为响应联合国安理会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作出的决议,借款国禁止从该国进口任何货物或对该国的个人或实体进行任何付款。
(b)凡是由借款人聘请为某项目的准备或实施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均无资格随后为同一项目提供货物或土建工程(该公司先期咨询服务的延续除外)。本规定不适用于在交钥匙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