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应急救援预案评审修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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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xx〕73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加油站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和修订等工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在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应急预案的编制、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资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职责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组织编制、修订加油站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其他相关岗位人员根据本实际安全情况,参与组织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编制符合相关要求后,由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分发至岗位,并逐级做好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发放、使用、保管和回收,保证各相关岗位和人员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填写《文件发放登记表》(AQBZH-jL/1-3)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修订后由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员工培训学****填写《应急救援培训记录》(AQBZH-jL/10-9)
4工作程序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至少每3年组织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内部评审、修订一次,应急预案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的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进行评审和修订。评审应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应急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应急预案经评审、修订后由矿长重新签署公布。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立即组织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
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3)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4)当生产设施新建、改建、扩建时;
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8)其他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