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采购业务行为准则(暂行) 内部公开
采购业务行为准则(暂行)
本文件依据《华为公司商业行为准则》对《采购业务行为准则(试行)》(华为
司发[1999]127号)进行修订,是对采购业务人员行为要求的强调和细化。
第一部分 总则
一、采购业务人员与供应商合作及所有的商业活动必须遵循诚信与商业道德准则的原
则。
二、采购活动必须严格遵循华为公司采购流程与制度规范,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采购人员负责为公司获取最佳的总体价值,选择并确定最佳供应商,确保每一项采
购活动和决策都能为公司带来最佳利益。
第二部分 细则
一、采购业务人员定义
采购业务人员不仅指采购部门的专职采购人员,还包括参与采购业务或参与采购
授权业务履行的其他部门工作人员。
二、采购业务执行过程行为要求
1、采购业务人员对供应商的承诺必须得到公司合法授权,不得以个人名义对外承诺;
2、采购业务人员应合法发展与所有供应商的关系,在执行业务过程中,要遵守所有适
用于业务的法律、法规。
3、不论是接待供应商或参加谈判,我方参与人员不能少于两人,禁止与供应商单独接
触。
4、采购业务人员应致力于使公司在任何一次采购项目中获得尽可能优惠的商务条件和
2004-10-15 华为机密,未经许可不得扩散 第 1 页, 共 5 页
采购业务行为准则(暂行) 内部公开
服务。在采购项目有关责任人员可以控制的范围内,获得当时最好的产品质量、价格和
服务,不得以业已存在的供应渠道、采购价格和服务标准为理由而降低工作的质量。
5、在选择供应商时,应不带偏见地考虑所有要素。无论采购量的多少,即使是签订一
份数额极小的合同,都要秉持公正原则。包括:
(1)严格按照采购流程和制度规范选择供应商。
z 供应商选择应遵循T(技术及技术服务)、Q(质量)、R(响应能力)、D(供
货表现)、C(成本)综合最佳的原则。
z 供应商的选择是一个集体决策的过程。不允许运用个人的影响力或者以个人私
利为目的,使待选供应商得到“特殊待遇”。
(2)在业务执行过程中,如涉及供应商与员工或其主要亲属有私人利益关系(简称
关联供应商),采购业务人员应主动申报,并遵循回避原则。
z 不得以任何方式牺牲华为公司利益,而为关联供应商牟取不当利益。
z 不得主动向公司介绍、推荐关联供应商及其产品,或以任何方式充当关联供应
商与华为公司的中介。
z 不得参与关联供应商的选择、考察、谈判、评估以及与该供应商交易有关的其
他活动;
z 不得接受关联供应商的委托,代表该关联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