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零售终端品牌培育工作法
概述
随着国家局“ 532”、“461”卷烟品牌发展战略的深入开展,零售终端已成 为品牌培育工作的前沿阵地和主力军,通过持续关注零售终端综合素质,不断 加强终端培育品牌能力,促进零售终端卷烟营销水平的提升,提高零售终端卷 烟经营收益,提升品牌培育的效果和效率,制定此零售终端品牌培育工作法。
围绕行业培育知名品牌建功立业活动,充分发掘零售终端价值,突出零售 终端在品牌培育中的主体地位,着力引导和推进零售终端品牌培育的方法和能 力,不断提升知名品牌的培育效果,促进零售终端软实力和硬件设施的双向提 升,建立健全培育品牌的流程和方法,使《工作法》成为零售终端品牌培育工 作的指南和工具,以突出零售终端重点品牌的培育能力提升为主线,以“零售 客户、消费者”两个层面的感知,发挥“产品销售、形象展示、品牌培育、宣 传促销、信息采集、消费跟踪”六项功能,围绕持续提升终端品牌培育水平和 服务消费者能力,通过“客户认同、消费者认同”效果验证,达到持续提升零 售终端收益,提高客户满意度,成功培育重点品牌的目标。
一条主线
即提升零售终端品牌培育能力为主线。通过在软实力建设、硬件设施的双 向提升,有效提升零售终端分析市场、引导消费、品牌培育、服务客户的能力。 两个层面
即在品牌培育过程中的“零售客户”和“消费者”两个层面。一是零售终 端围绕培育知名品牌,进一步加强形象的建设,着力提升软实力,提高经营卷 烟、培育品牌、服务消费者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卷烟经营收益。二是零售终端 围绕消费信息的收集,注重消费体验,建立消费者档案,建立来自消费者的信
息收集、分析、应用系统,为培育知名品牌奠定自下而上的信息传递渠道,突 出情感营销,提升消费者感知和满意度。
三个平台
即:烟草行业形象展示平台、卷烟品牌培育平台和卷烟消费者体验平台。 一是通过树立烟草行业诚信经营、现代卷烟营销的形象,按照“品牌培育示范 店”建设工作要求,加快店容店貌规范化建设进度,积极营造规范的卷烟消费 环境和氛围。二是按照规范的卷烟陈列标准、上柜标准及品牌培育流程,全面 落实“每盒必推介、每售必导购”营销原则,提升终端品牌培育水平。三是树 立终端诚信经营、服务专业形象,打造消费者放心工程,以协会为平台增强消 费者对烟草的认知和体验,让消费者体验烟草企业文化、了解烟草制品知识, 享受舒适放心的消费环境和超值服务。
一个目标
即以培育重点品牌来实现提升零售终端卷烟收益的目标。以品牌培育能力 的持续提升,有效发挥零售终端培育品牌的主体地位,通过成功培育重点品牌, 以此提升卷烟经营收益。
基础标准
卷烟上柜标准
根据目前我地区在销重点卷烟规格数量及商圈、业态等,卷烟的上柜以城 网、乡镇团场(城郊)及连队(村)三块为标准。其中城网中心地带总上柜数 量在 70 个规格以上;乡镇团场、城郊上柜数量在 50 个规格以上;村、连队上 柜数量在 30 个规格以上。同价位卷烟至少有二个以上的替代品牌(规格) 。具 体参照 《零售终端重点品牌(规格)上柜标准参照表》 。 卷烟展示柜及陈列标准
对卷烟陈列柜台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分为前柜、背柜、柜台、壁柜等, 不同类型的柜台进行不同的陈列
柜台及壁柜陈列: 主要用于盒包卷烟的陈列。 主要摆放一二三类重点品牌 卷烟,以双包陈列为原则。按卷烟价类分类摆放,同价类卷烟中相同品牌集中 展示,并以每月重点推介重点品牌展示居中为原则,从左到右按价格进行顺序 陈列。
对壁柜和柜台设置重点陈列区和普通陈列区,以卷烟或框架、文字、图案 等形式进行区分。“重点陈列区”用于陈列重点培育品牌(规格)、高端品牌 及中高端新品卷烟及阶段性培育品牌;“普通陈列区”用于陈列在销的其它卷 烟品牌(规格)。
超市、大型烟酒店、大型便利店,须有前柜、背柜相结合。前柜在重点位 置设立重点陈列区,其他位置做为普通陈列区。背柜主要用于摆放重点培育的 一、二类新品卷烟及重点品牌卷烟,以同规格卷烟两条 / 三条竖直叠放的形式陈 列,面向消费者。
商品陈列标准
一是同类商品集中排摆放;二是同一品牌垂直陈列;三是同一包装水平陈 列;四是中文商标面向消费者;五是商品陈列在最明显、消费者最易看到的地 方;六是明显的价格标志;七是做到商品循环、先进先出;八是销售完后及时 补缺,对断档品牌进行提示等;九是退市品牌加强宣传,撤柜后及时调整柜内 展示。
作业流程
以突出品牌的形象展示,提升零售终端营销技能,突显消费者体验感知, 实现“形象 +素质 +体验”的品牌培育流程,促进知名品牌的培育效果,提升卷 烟经营收益。 品牌传播形象
注重品牌展示设施及品牌展示形式,注重形成良好的品牌宣传氛围,搭建 品牌文化传播平台
设置重点品牌展示推荐区、新品(低焦油)展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