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高中政治政治生活知识点
作为当代的中学生,在学习政治生活知识的同时,要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下面是我整理的,以供大家阅读。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的法律地位和职权
1、我国宪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广大人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选举选出人大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并由权力机关产生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此内容回答了人民如何行使国家权力,课本55页第一段
2、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和职权
性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地位: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
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5、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职权: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它是本行政区域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本行政区域内的一切重大问题,都由它讨论决定,并由它监督实施。
:人大代表的产生和职责
1、人大代表的性质和法律地位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
2、人大代表的产生方法:均由民主选举产生,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
3、人大代表的义务:
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4、人大代表的权利:人大代表代表人民在国家权力机关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具体表现为提案权、质询权、审议权、表决权。
注意:人大的职权与人大代表的权利不能混淆,不能混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
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
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等等
:人民代表大会与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