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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型私募股权基金资本招募说明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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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型私募股权基金资本招募说明书.doc

上传人:fyyouxi23 2021/5/14 文件大小:4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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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型私募股权基金资本招募说明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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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基金名称
资本招募说明书
发起人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编制日期:
重要提示
本《资本招募说明书》适用于本基金的此次募集工作。
本基金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的具有资金实力的潜在投资者募集资金。本《资本招募说明书》不构成任何形式的要约或要约邀请,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接受或不接受投资者所认缴的对基金的出资。投资者取得的本基金权益并无可公开交易的市场,其应为投资目的而认缴出资,而不得再销售或分销该等权益。除非符合法律规定及基金的《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有限合伙协议》)的约定,认缴人取得的基金权益不得转让。
本基金的管理人(管理人名称)已经依法设立。
本基金的管理人保证本《资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基金的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市场主体及市场规则不够成熟,有关产业投资基金的相关法规和政策尚未公布,特提醒投资者对此予以关注。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资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备案管理部门对本基金和/或管理人的备案,不表明其对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不存在风险。

在本《资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明确说明,下列词语分别具有本条所指含义:
“基金”、“本基金”,指基金名称,系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有限合伙形式的股权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协议》”,指本基金之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为组建本基金所签署的有限合伙协议,包括其所做的修订、补充或重述。
“《合伙企业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发起人”、“管理人”,指管理人名称。
“管理团队”、“高级管理人员”,指管理人的管理团队、高级管理人员。
“托管机构”,指本基金委托的对基金账户内的现金实施保管的机构。
“普通合伙人”,指普通合伙人名称。
“有限合伙人”,指认缴出资或受让有限合伙权益而被接纳为本基金有限合伙人的投资人。
“存续期限”,指本基金的存续期限。
“认缴出资额”,指合伙人承诺的向本基金缴付,并为普通合伙人所接受的现金金额。
“实缴出资额”,指合伙人履行其出资承诺,实际向基金缴付的出资金额。
“实缴出资比例”,指上下文提及的某一类或某几类合伙人中、任何一个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占该等合伙人实缴出资额之和的比例。
“预期基本收益”,指对于每一合伙人而言,基于该合伙人实缴出资额,自每一笔出资实际缴付之日起至相应金额被该合伙人收回之日止,为该合伙人提供 %的年化收益率的金额。
“管理费”,指作为管理人向本基金提供投资管理和行政事务服务的对家而由本基金支付给管理人或其指定的履行管理职责的其关联方的报酬。
“合伙费用”,指应由基金负担的所有与基金的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费用。
“元”,指人民币元。

名称:
组织形式:
投资目标:
投资区域:
投资行业::
注册地:
普通合伙人:
管理人:
有限合伙人:
资本规模: 万元
募集方式:以私募方式,向特定的具有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募集
认缴出资:单个投资者的最低出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并以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存续期限:指基金成立至终止之间的期限


名称: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设立日期:
组织形式:
注册资本::
存续期限: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管理人名称作为一家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将通过募集社会资金设立本基金,并作为本基金的管理人,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或项目予以投资。
管理人股东情况介绍:
股东甲与股东乙于2014年9月24日投资设立了管理人名称。其中,股东甲出资480万元,出资比例为48%;股东乙出资520万元,出资比例52%。
各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1)管理人股东甲的基本情况
(2)管理人股东乙的基本情况

管理人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1)投资管理部:主要负责项目投资、项目跟踪管理以及项目的退出。
(2)市场营销部:主要负责营销、募集和品牌推广工作。
(3)研究部:主要负责产品设计、行业投资资讯的收集整理等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