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产品责任险相关知识一产品责任保险由于所生产、组装、出售或分配的产品在设计、生产、包装等各环节存在缺陷或警示不足, 导致使用或操作该产品的第三者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其生产商或销售商由此而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即为“产品责任”。对该责任承保的险种就是“产品责任险. 二产品责任给企业带来的影响 1 、长期的调查过程 2 、长期判决过程 3 、高昂的医疗和其他费用 4 、高昂的律师费 5 、被告管理层受到牵连 6 、无法预料到的财务影响 7 、产品声誉受损 8 、市场份额受损三产品责任保险的承保责任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生产、销售、分配(国外还包括修理)的产品发生事故, 。造成用户、消费者或其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的损毁, 依法由被保险人负责时, 保险人在保单规定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被保险人为产品事故所支付的诉讼、抗辩费用以及其他经保险公司事先同意支付的费用,保险公司也予负责。产品责任事故发生后, 是否应由被保险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以及赔偿数额的多少, 一般是通过诉讼由法院裁定, 由此而产生的诉讼费用、抗辩费用、律师费用、取证费用等、保险人可予负责。四产品责任保险主要词语解释 1 CGL 保单 . 保单是“ Commercial General Liability 1986 ”保单的缩写,即[ 商业综合责任保险单]。此保险单是以公共意外责任险为基础,被保险人可视实际需要加保广告责任、雇主意外、产品责任、公众责任……等,成为一张综合性的保险单。 2 索赔发生制 CLAIMS MADE FORM 在承保区域内发生意外事故的赔偿请求必须在保险期间内提出索赔,否则不予赔付。 3 事故发生制 OCCURRENCE FORM 在承保区域内发生意外事故的赔偿, 只要能证明事故之发生是在保险有效期间发生, 无论何时提出索赔皆可 4 责任限额 LIMIT OF LIABITY 每次意外事故( Any One Occurrunce ) 保险单在保险期间每次意外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累计意外事故( In The Aggregate ) 保险单在保险期间内不论发生一次或一次以上之赔款所累积的最高赔偿限额。 5 附加被保险人 Additional insured 在商品流通环节中, Vendors 往往会产于强势地位,要求您将其列为额外被保险人( Additional Insured )以便有任何产品责任诉讼或请求赔偿时,能用被保险人所购买之保单来赔付, 6 最低/ 预收保险费 Minimum/Deposit Premium 最低/ 预收保险费是指要保人于保单生效时,依保险契约规定先行预付之保险费。产品责任险之保险费系以预估销售金额为基础来计算被保险人之预收保费, 待保险期间届满再以实际销售金额计算实际应收保费。预收保费若低于实际应收保险费, 不足之金额应予以补足;若预收保费超过实际应收保费者,其超过部份承保公司将不退还被保险人。 7 自负额 Deductible 于一般商业保险中的保单条款皆有约定,指被保险人在每一次约定承保之意外事故发生时, 所必须自行负担的金额。 8 保险证 Certificate Certificate 即保险证, 指保险公司制作予被保险人之证明文档, 被保险人可将保险证出示予其买主,证明已投保产品责任险。五如何投保产品责任保险安排产品责任保险应考虑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