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Revised by Hanlin on 10 January 2021
散装食品管理规定
散装食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散装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制定本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散装食品的购进、贮存、运输及各零售门店销售散装食品的管理。
:指无预包装(即无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包括预包装食品经分拆后以专门容器装承的食品,但不包括新鲜果蔬,以及需清洗后加工的原粮、鲜冻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
,应向供货方索取加盖其公章原印章的以下资料,经食品安全管理员审核合格后方可购进。
(1)《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拟购进散装食品标签及合格证明复印件。
,建立基础数据库。采购部门从基础数据库选择供货方和拟购食品,建立采购订单,未录入计算机系统基础数据库的不得购进。
,应与供货方签订明确双方质量责任的购销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
,随货同行单应包括散装食品名称、规格、生产者、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方名称、送货日期等内容。
。
,并建立进货查验记录。查验不合格的应予以拒收,不得入库。
(1)食品名称、生产者、生产者地址、联系方式;
(2)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包装规格;
(3)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4)应予标识的其他内容。
:
(1)无生产资质生产的散装食品,或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
(2)无“标识牌”、涂改、字迹模糊不清或者标识内容与实物不符的;
(3)未标注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
(4)擅自更改出厂时原有标注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
(5)感官鉴别已经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6)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7)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
(8)其他异常情况。
、安全管理、验收、保管、销售、配送等工作的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并办理健康证,体检结果不符合规定的,行政人事部门应及时将其调离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岗位。
,并办理健康证。体检结果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安排上岗。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散装食品的工作。
,考核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