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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
人才管理规定精编WORD版
黑龙江省农产品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人才管理办法
为推行并规范黑龙江省农产品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简称“农产品工程中心”)人才管理,保障中心员工的合法权益,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管理办法所指人员包括两类
1、事业编制人员:包括中心主任(处级)、中心副主任(副处级)、办公室主任(人事部、劳资部)、技术研发部主任(项目研究、实验室)、中试生产部主任(中试线管理、中试项目)、工程装备部主任(工程装备、售后服务)、仪器分析、工程技术、实验室管理员和中试生产技术员
2、合同编制人员:根据中心科研项目进度聘请的专家、工程师、技术员等。
第二条 “农产品工程中心”主任、副主任及综合办公室主任一同负责中心所有员工的招聘、考核及管理。综合办公室负责本中心人事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综合办公室建立人才管理数据库,实行信息化管理。
第二章 事业编制人员
第四条 事业编制人员实行结构管理。坚持精简高效的原则,合理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严格控制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增长。
第五条 事业编制人员的分配收入应贯彻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与分配的原则,健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事业编制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六条 事业编制人员的结构比例标准按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的比例标准执行。“农产品工程中心“按照职责明确、权限清晰、聘用条件合理的要求,科学设置岗位。各岗位要求作为员工聘用、考核奖励、晋升等的依据。
第七条 “农产品工程中心”事业编制人员的职称评定按照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职称评定(自然科学系列)的标准。
第八条 事业编制人员的竞聘
1、事业编制人员的招聘要符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事业编制人员通过岗位竞争方式进行,被聘员工不受原身份限制,自上而下逐级聘用。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应通过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聘用。
2、竞聘事业编制人员时要制定所聘岗位需具备的基本条件,按照聘用的基本程序和方法进行。特殊情况或特殊岗位,主管领导集体讨论后,可简化程序。对首次聘用(含转岗)员工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聘用管理人员要实行回避制度。
3、事业编制人员因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责任心以及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岗位职责要求的,经采取培训、教育等有关措施,仍不胜任的,要变更工作岗位。变更岗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实行待聘、低聘、解聘或实行未聘人员托管,直至解除用人合同的方法。
第九条 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与福利待遇
1、事业编制人员于签订协议的下月起,按所聘岗位享受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等各项福利待遇。其中基础工资由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出资,其它津贴、补贴、福利由中心自己出资。
2、事业编制人员可根据受聘员工的岗位和实际情况实行职等工资、岗位工资、项目(课题)工资、兼职工资、科技成果转化提成、科技成果股分红等模式,也可实行年薪制。
3、管理人员同时被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可从其职务变动的下月起,选择执行职员等级工资标准。
4、新聘职务高于原职务的员工,其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员工职务(技术等级)晋升后工资待遇的有关规定办理;新聘职务低于原职务的员工,其工资待发新聘职务比照同期参加工作同类人员的工资水平重新确定。
5、事业编制人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合格等次的,可按有关规定发给年终一次性奖金。
6、事业编制人员被聘用后,可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享受探亲假、产假、事假等各项待遇。
第十条 事业编制人员的考核
1、“农产品工程中心”实行经常化、规范化的考核制度。正确评价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员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考核结果应作为聘期内受聘员工岗位调整、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和合同到期解聘、续聘以及调整工待遇的主要依据。
2、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对不同职务等级及不同技术层次的员工应有不同的考核标准和要求。考核标准应明确具体,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要以准确、定性的文字进行表述。
3、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4、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一般每季度或半年一次,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按被考核人员总数的10%掌握,最多不超过15%。年度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1)被考核员工总结、述职;
(2)进行民主测评;
(3)考察组进行考核;
(4)主管领导在听取考察组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个人总结和民主测评结果写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5)将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