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开转让说明书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四月武汉绿明利环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I 武汉绿明利环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一、公司客户区域集中度较高,新市场开拓失败的经营风险 2015 年 1-10 月、 2014 年、 2013 年,公司的全部营业收入均来自湖北省内,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营业收入的区域集中度较高,可能影响公司抵御市场波动的能力。公司未来计划将业务范围拓展至全国各省区。由于目前我国从事废水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的企业多且分散,可能存在新客户拓展不顺利的风险,如新地区水体治理观念落后、气候地理环境差异等。若公司未来开拓新客户失败,可能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和盈利情况产生影响。二、公司资产规模较小、营业收入较少的经营风险 2015 年 1-10 月、 2014 年、 2013 年,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14,985, 元、 14,099, 元、 10,261, 元,营业收入分别为 12,120, 元、 15,722, 元、 11,785, 元,公司总体资产规模和营业收入依然较小,可能影响公司抵御市场波动的能力。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尚未运作成熟的风险有限公司阶段,公司已经制定了与日常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且得到良好的执行,但未按照股份公司的标准系统设立“三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与控制制度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2016 年 1月,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得以健全, 但由于股份公司设立时间较短,公司及管理层规范运作意识的提高、相关制度切实执行及完善均需要一段时间。因此,公司短期内仍可能存在治理不规范、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效执行的风险。 II 武汉绿明利环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四、大项目订单获得和履行的持续性风险公司定位于环境治理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从事污水处理及固体废弃物污染处理。近年来,随着公司在业务领域综合实力和市场影响力的提高,承接的工程项目合同金额也相应提高,大项目的承接有利于公司收入规模的快速增长和市场地位的提高,但如果公司不能通过持续获得大项目而确保公司的行业竞争地位,将存在业绩下滑和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险。此外,如果公司不能在资金、管理能力和人力资源等方面满足快速增长的订单需求,将影响公司的合同履约能力, 导致合同履约风险。五、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公司股东存在不当控制的风险。公司控股股东李献芳直接持有公司 55% 股份, 其配偶黄元芳直接持有公司 35% 股份,系公司第二大股东,其儿子李俊龙直接持有公司 6%股份,公司 96% 股份集中在控股股东李献芳及其配偶、子女中。李献芳自公司设立以来历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公司总经理。黄元芳自公司设立以来历任公司监事、董事兼公司副总经理,李俊龙任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李献芳、黄元芳、李俊龙共同主导公司的发展战略的制定和公司经营管理。因此上述三人是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若上述三人共同利用其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等进行不当控制,则可能给公司经营和未来其他少数权益股东带来风险。六、劳动用工风险在部分项目施工过程中,公司通过派驻项目组及在工程项目当地聘请普通建筑工人的方式组织施工,公司与所有人员均签订了劳动合同。所聘请的建筑工人在实际工作中接受公司的管理指派,公司制定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同等适用于上述人员,双方形成了身份上的从属关系,劳动关系依法成立。若出现项目施工周期与合同签订周期不匹配的情况,将给公司在人员招聘及解聘环节带来较大劳动纠纷风险。且随着近年劳动力市场“用工荒”现象的增多,劳动用工成本逐年增加, 劳动用工成本的不确定性将可能会影响项目进度、增加项目成本控制的风险。七、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III 武汉绿明利环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2015 年1-10 月、 2014 年、 2013 年,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额分别占当期采购总额比例为 % 、% 、% ,第一大供应商采购占比分别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