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浙江中元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 主办券商二〇一六年四月浙江中元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1-1 浙江中元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及重大事项: (一)电镀园区项目尚未取得相关权属证明和环评批复的风险根据《东阳市电镀产业发展规划( 2013 ~2015 )》,全市拟建设形成横店、千祥、六石 3个电镀集聚区,组织相关企业陆续进入电镀集聚区生产。公司配合市政府的规划要求在横店电镀园区投建了厂房和电镀加工生产线。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日,政府相关部门对该园区土地尚未启动出让流程,暂无法如期为园区内的企业履行招、拍、挂等程序并正式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导致公司所投建的厂房无法办理房屋权属证明,公司在园区建设的电镀加工生产线也无法办理建设项目环评批复。公司电镀园区项目尚未取得房屋土地相关权属证明和环评批复办理手续以及办理期限不确定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该等厂房系公司自建,并非作为公司主要的生产场所,根据公司确认并经主办券商与律师核查,公司自建成使用该等厂房以来,未受到政府部门的调查或处罚,也未有第三人向公司主张权利;公司的电镀加工生产线尚处于搬迁安装过程中,并未实际投入生产。根据东阳市政府出具的情况说明,确认公司对该宗土地的利用情况符合政府对该区域土地的规划用途,公司有权占用、使用该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市政府目前正在推进该块土地的拍卖挂牌流程。针对公司在园区内建设项目所需的基础资质文件、环评批复、环评验收、“三同时”验收以及该项目的污染处理设施配套等环境行政许可事项将协调市内相关政府机构有序推进办理。根据公司做出的说明与承诺,一旦园区土地启动出让程序,公司将立即履行土地出让相关手续,待办理完毕土地使用权证,将对房屋所有权证、环评批复、环评验收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等手续进行补办。公司实际控制人任元月做出承诺,若公司因未办理相关房屋土地权属证明、环评批复、环评验收以及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等手续而受到主管行政机关处罚,任元月将承担公司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1-1-2 浙江中元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中国是全球稀土储量大国,但存在稀土开采不规范和产业结构不合理等现状,为促进中国稀土行业健康发展,有利于推进国家稀土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如《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的稀土资源税标准、《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陆续出台。国家整合稀土行业,准入门槛提高,稀土原材料供应相对垄断,导致稀土供应价格经常发生波动,特别是钕铁硼永磁体主要原料镨钕合金近年来的价格波动较大。稀土材料为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 原材料价格的剧烈波动在短期内将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增加了公司成本控制和库存管理的难度,进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相关决策。(三)公司治理的风险有限公司阶段,公司治理结构较简单,治理机制尚不规范,曾存在股东会会议召开程序履行不完整等情形;股份公司阶段,公司完善了《公司章程》,建立了完整的治理结构,形成了各项治理制度及内控体系,公司治理体系得到显著提升,但由于股份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也需要在经营过程中逐步完善。因此,公司在未来经营中可能存在因内部治理不善带来的风险。(四)下游客户需求波动、市场竞争激烈的风险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类电子、电机等行业,这些行业的发展和景气状况与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有较强的相关性。目前钕铁硼材料下游应用中,虽然应用在新能源、节能减排领域的永磁材料目前仍处于增长阶段,需求旺盛,但如电子产品等需求相对稳定,且在中低端产品以及行业中某些细分领域存在一定程度产能过剩的情况。因此一旦公司下游行业不景气,下游客户对相关产品的需求下降, 将进一步加剧市场竞争,对钕铁硼磁体行业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进而可能导致公司业务受到一定冲击冲击,对公司盈利状况产生负面影响。(五)应收账款坏账风险报告期内 2015 年10月底、 2014 年末、 2013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86,455, 元、 64,565, 元和 58,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