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桥梁下部结构分项任务协议书合同编号: 06- 咸通-LWFB-20110705- 甲方: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咸通高速公路第四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乙方: 现由于施工实际需要,甲方将其承建的湖北省咸宁至通山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土建工程第四合同段(以下简称咸通高速第四合同段)部分桥梁下部结构分项任务委托给乙方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招标文件和总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及内容数量 、工程名称: 咸通高速第四合同段部分桥梁下部结构分项工程 、工程地点: 咸宁 、工程范围: 段部分桥梁下部结构施工 、工作内容及数量 承台:包括基坑的开挖清理配合、抽水;基础钢筋(含钢筋焊网)的收料管理、场内运输、制安;垫层施工; 承台模板及配套材料的提供、制安;混凝土泵管的安装拆除和维护(若有);混凝土的浇筑、修饰、养护;混凝土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 桥台:包括基坑的开挖清理配合、抽水、钢筋(含钢筋焊网)的收料管理、场内运输、制安;垫层施工; 桥台所有模板及配套材料的提供、制安;混凝土泵管的安装拆除和维护(若有);混凝土的浇筑、修饰、养护;混凝土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片石清洗抛填所用劳务。 桩系梁:包括基坑的开挖清理配合、抽水、基础钢筋(含钢筋焊网) 的收料管理、场内运输、制安;垫层施工;系梁模板的场内运输、制安;混凝土泵管的安装拆除和维护(若有);混凝土的浇筑、修饰、养护;混凝土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 桩头凿除:桩头的破除、清理、填埋。 墩身、中系梁、盖梁、支座垫石、挡块:包括钢筋、混凝土施工,其 2 中钢筋包含收料管理、场内运输、制安;模板的场内运输、制安;爬梯和平台的制作与安装;施工用脚手的搭设和拆除;混凝土的浇筑、修饰、养护;混凝土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 预埋件(工程实体预埋件与施工辅助用预埋件)包括预埋件的钢材的收料、制作、场内运输和安装; 、其他 自行完成生活临时设施等; 文明施工:施工现场文明清洁,施工时应按甲方要求统一着装(服装由甲方按要求统一定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配合甲方迎接各级领导检查评比工作,并承担检查评比期间发生的劳务人员的劳务费用; 负责试验检测及测量工作的配合工作; 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已包含以上工作内容,不再计量支付。 、工程数量暂定乙方承担的工程量:见分项任务工程量清单。甲方有权依据实际施工情况和乙方进展等情况对乙方的工程量进行调整,最终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影响本合同中明确的单价,也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件的效力,同时也不免除乙方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如果乙方通过自己的努力使其工效在所有下构施工队中较高,且能满足甲方进度要求,甲方将增加乙方合同工程量;若乙方工效在所有下构施工队中较低,且不能满足甲方总体进度要求,甲方将削减乙方的合同工程量,交由其他单位施工, 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第二条:工程价款 1 、乙方完成上述工作内容,按分项任务工程量清单(附件 1 )中列明的单价和乙方实际完成并经业主、本工程监理工程师和审计单位共同确认的工程数量给予计量, 暂定合同工程总价大写: 元整(¥元) 。 2、以上单价为综合单价,本综合单价均包括了按甲方要求完成上述工作内容及要求, 乙方所需发生的全部往返调迁费,人工费,材料费(甲供材除外),施工 3 机械费(挖机、吊车除外),设备安拆调试费,机械维护保养费,水电费,燃油费, 环保费,临时设施费, 安全投入费,劳务人员的“三金两险”( 劳务员工本人或乙方向社会有关部门自行交纳) ,质检(自检),缺陷修复,保管,人员和设备保险费, 管理费,利润等以及报价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各种风险、责任和义务。 3、本合同综合单价为固定价格,施工过程中因材料及燃油料涨价、设备租金上涨、征地拆迁影响、工程数量增减等各种因素均不得调整本综合单价。 4、以上综合单价中包含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附加税及其他各种税费、规费均包含在综合单价之中,乙方向甲方出具符合国家税务政策规定正式的税务发票,并附上完税证明的复印件。第三条:施工期限工期暂定为: 5个月,具体以现场实际要求为准。乙方确保接到甲方通知之日 7天内组织人员、设备进场,并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实际工期及进度要求按照甲方需要进行调整,并保证下构施工在甲方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以及其他非乙方因素影响时,工期顺延。第四条: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