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内蒙古精储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服务协议书(确定版本) 2013-1-16 法律顾问服务协议书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 职务: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和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法律规范,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履行,共同遵守。第一条、法律顾问服务期和原则宗旨: 1、甲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内由乙方提供协议约定的法律顾问服务。 2、服务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法律顾问服务依据“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履行职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真诚合作、精诚服务、勤免尽责”是乙方奉行的工作宗旨。第二条乙方服务内容及范围: 1、协助甲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草拟、审查内部或对外联系活动中各类有关法律事务的文件,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良性发展; 2、应甲方委托要求起草、审查、修改或公布有关法律性文件和经济合同并出具律师意见书; 3、定期向甲方发送与甲方经营内容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司法解释,提供与甲方业务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及时进行法律风险提示、谏言; 4、开展与甲方经营活动中各类行为有关的法律咨询解答,结合甲方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培训,培养法律人才,应甲方普及法律知识要求乙方及时安排培训,培训时间总合计算,服务期内平均每月不少于 4小时; 5、应甲方书面要求,签发律师函、声明及启事; 6、应甲方要求对有关业务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建议,出具法律意见书,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7、应甲方要求接受甲方提出的下列委托法律事务,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的, 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另行办理委托的服务费双方依照委托事务协商确定收费; (1) 应甲方要求对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和经营提供法律服务,对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审查修改、出具法律意见书; (2) 应甲方要求办理商标等知识产权的注册申请、续展等有关事务,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 (3) 应甲方要求,协助参与重大项目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书; (4) 应甲方要求对甲方投资、资产重组、股权转让、经营改制、产权界定、人事劳资等相关业务提供法律咨询、进行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 (5) 应甲方要求对甲方招标、投标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 (6) 应甲方要求,组织或参与关于甲方发展、运作等方面的专题研讨会; (7) 应甲方要求参与甲方发展战略和重大项目决策的可行性法律论证,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协助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8、应甲方要求接受甲方提出的委托代理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或代理、代办重大法律事务,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另行办理委托手续的代理费依照如下收费标准执行; (1)代理争议标的额在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下(含 100 万元)的诉讼、非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乙方不再收取代理费(但不包括异地案件); (2)代理争议标的额在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5000 万元以下(含5000 万元) 的诉讼、非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在国家或地区正常收费标准下限基础上优惠 50% 收取代理费; (3)代理争议标的额在 5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