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试论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摘要]新修订的《会计法》先后在23处出现了“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提法。这一概念的出现涉及当前我国会计领域的若干热点问题。对其研究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性质特征及社会现实基础;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基本内容及其运行机制;完善现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应注意处理好的各种关系等。
[关键词]会计法;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统一会计核算制度;单位会计制度
修订后的《会计法》在十三条当中先后23次提到了“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这一概念,成为修订后的《会计法》的一大突破。为了更好地学习《会计法》,正确把握和理解“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本文仅就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几个理论问题作以下探讨。
一、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性质、特征及其社会现实基础
(一)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性质、特征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依据《会计法》第50条的上述界定,很显然,作为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它具有如下主要特征:
。即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实施,凡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企、事业单位,都要执行财政部制定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会计法》第8条规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统一制定并公布。”国务院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若有特殊要求,而统一会计制度中又未规定的,经财政部授权,在不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前提下,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实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补充规定,并报财政部审查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
、权威性与公认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中国会计实践为基础,依据会计理论、借鉴通用的国际会计惯例,按照科学严谨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具备科学性、权威性,同时得到全国会计领域的广泛承认或绝大多数承认,因而它又具有公认性。这是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广泛实施的前提条件,也是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基本假设之一。
。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范对象是一定时期的会计核算、管理工作,它直接与其客观经济环境相联系,并随环境的变化而发生主动的自适应变化。制度随环境的这种自适应性决定了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不是一个固定的概念,而是一个发展着的动态系统,其内容要不断地丰富、完善、修订和发展。
从上述定义与特征中显而易见,“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与现行会计实践中日常称谓的会计制度、统一会计制度、单位会计制度等概念,无论是从内涵还是外延上均有较大的不同。通常认为会计制度是经济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根据会计理论制定的直接指导会计工作的规则、方法和程序的总称。它一般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会计制度包括会计法及其他单项会计法规、会计准则、统一会计制度和单位会计制度。狭义的会计制度则仅指统一会计制度和单位会计制度。统一会计制度在我国不同会计时期有不同的理解,在93年会计改革前,它一般是指财政部及其授权部门制定的分所有制、分行业或部门会计制度;在93年会计改革后,它一般是指财政部制定颁发的大行业会计制度和特殊行业会计制度。而单位会计制度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