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导师签名中粗学位论文作者签名中:荔珥学位论文作者签名制拔饕卅啤签字日期:.加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月尹日签字日期:沙汐年月矿日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直昌太堂或其他教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直昌太堂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有权阅。本人授权南昌太堂可以将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辉本人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据我所知,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谢意。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磁盘,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汇编本学位论文。同时授权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和中国学术期刊馀贪电子杂志社将本学位论文收录到《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和《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全文发表,并通过网络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C艿难宦畚脑诮饷芎笫视帽臼谌ㄊ签字同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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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帆摘要盗窃罪作为一种常见的侵犯财产犯罪,一直倍受刑法理论界关注;尤其是盗窃罪犯罪对象,作为盗窃犯罪行为人直接施加影响或作用的具体财物,它是一个不断变化的法律范畴,也是我国刑法理论界有争议的问题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导地位的确立和科技进步的不断扩大,所有制形式由单一变为复杂,权利载体也鞫嘌燎宰锓缸锒韵蟮囊恍┮赡盐侍也逐渐显现,盗窃罪犯罪对象认定的理论急待进一步更新和完善,这不仅有助于准确定罪量刑,而且能充分发挥刑法所担负的保护人权和打击犯罪的双重功能。本文通过对比国内外有关盗窃罪犯罪对象所具有的特征理论,整合当前一些观点,提出盗窃罪犯罪对象应该具有经济价值、可支配性、正被他人占有、符合立法本意四个基本特征。同时,本文结合一些具体案例,对不动产、人体器官、人的尸体、非法持有物呶铩⑽ソ返、网络虚拟财产、彩票、借条、电信服务等能否成为盗窃犯罪对象分别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最后,本文从盗窃罪犯罪对象入手,通过比较中、外刑法相关理论,在学习借鉴、求同存异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盗窃罪立法的粗浅建议与构想。关键词:盗窃罪;犯罪对象;疑难问题: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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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乱浴第碌燎宰锓缸锒韵蟮幕咎卣鳌国外刑法关于盗窃罪犯罪对象的规制⋯⋯⋯⋯⋯⋯⋯⋯⋯国内刑法界关于盗窃罪犯罪对象的规制⋯⋯⋯⋯⋯⋯⋯⋯.本文关于盗窃罪犯罪对象的认识⋯⋯⋯⋯⋯⋯⋯⋯⋯⋯..⋯⋯⋯⋯⋯⋯⋯。⋯.缸锒韵蠓ǘㄐ圆⒎狭⒎ū疽狻第碌燎宰镆赡逊缸锒韵笏痉ㄈ隙ā不动产能否成为盗窃罪犯罪对象⋯⋯⋯⋯⋯⋯⋯⋯⋯.。⋯人体器官、人的尸体能否成为盗窃罪犯罪对象⋯⋯⋯⋯⋯⋯违禁品和赃物等非法持有物能否成为盗窃罪犯罪对象⋯⋯⋯⋯虚拟财产能否成为盗窃罪犯罪对象⋯⋯⋯⋯⋯⋯⋯⋯..‘..彩票能否成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借条能否成为盗窃罪犯罪对象⋯⋯⋯⋯⋯⋯⋯⋯⋯⋯..泥土能否成为盗窃罪犯罪对象⋯⋯⋯⋯⋯⋯⋯⋯⋯⋯..电信服务能否成为盗窃罪犯罪对象⋯⋯⋯⋯⋯⋯⋯⋯⋯.第麓拥燎宰锓缸锒韵罂吹燎宰锏牧⒎ㄍ晟啤盗窃罪犯罪对象的范围偏窄,需要予以适当扩大⋯⋯⋯⋯⋯.盗窃犯罪的立法形式亟待改进⋯⋯⋯⋯⋯⋯⋯⋯⋯⋯..致谢⋯⋯⋯⋯⋯⋯⋯⋯⋯⋯⋯⋯⋯⋯⋯⋯⋯⋯⋯⋯.参考文献⋯⋯⋯⋯⋯⋯⋯⋯⋯⋯⋯⋯⋯⋯⋯⋯⋯⋯⋯.
第乱从古至今各个不同历史阶段,盗窃罪都是最为普遍的犯罪,也是最为古老的犯罪之一;时至今日,盗窃罪还是一种常见、多发、复杂的侵犯财产犯罪,也是当前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问题之一。按照我国刑法学界的通说,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的行为①。如何认定一个盗窃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构成盗窃罪,非常有必要对盗窃罪犯罪对象的性质和特征有一个清晰的认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刑法学界众多专家学者和司法实务人员,都对盗窃罪犯罪对象的性质和特征进行了全面、细致、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讨,逐步形成了观点比较统一、体系比较完善的盗窃罪理论,在解决学术争端、指导司法实践中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和全面发展,不断涌现出各种类型的所有权形式和权利载体,新型的盗窃犯罪现象也层出不穷,在盗窃罪犯罪对象问题的研究上也碰上了很多新问题、遇上了很多新情况,如对不动产、彩票等传统财物能否成为盗窃罪犯罪对象的研究还没有最终定论的情况下,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广泛发展与应用,电子数据与网络交易的进一步普及,传统的关于财物的定义外延逐步扩大,网络游戏帐号、装备和号码等虚拟财产一类的新事物又出现了,新型的盗窃犯罪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