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QZ/XJ 02. 012—2005
设备动力科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动力科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设备动力科。
2 职责与权限
设备动力科科长、副科长负责领导和管理职能组、钳工组、电工组、管子组、维修组、工具组、综合组、变电组的各项工作。
职能组由科领导、生产调度、工程技术人员、设备能源管理及经济统计人员组成。负责贯彻有关设备和能源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组织、调度指挥各小组开展日常的军民品生产保障及辅助工作,组织协调与外单位的业务往来及联络工作;负责编制设备、动力、能源管理工作计划及制订有关设备、动力、能源等方面管理制度。负责全厂设备、能源的检查、考核、管理、统计、事故处理等工作;负责设备维修中的机械、电气等技术及修理工艺工作;抓好科室的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现场管理、信息管理等工作;
钳工组负责全厂范围内生产设备的安装、调试、机械部件的保养、维修工作;负责部分生产设施的安装与修理工作。
电工组负责全厂范围内生产设备的电气安装、调试、部件的保养、维修工作;负责全厂高低压变配电设备、传输线路、动力配电箱、厂区路灯的维修、保养、零抢修工作;负责电话维护工作。
管子组负责全厂生产区域内的生产、生活用水管道、高低压气管道、阀门的维修、保养及局部安装工作;负责乙炔发生器、燃煤锅炉等设备的维修及保养工作;负责湖边泵站、学校中继泵站的值班运行以及全厂生产、生活用水的合理调配工作。
维修组根据行政管理科下达的施工命令单完成家属区生活用水、电的零抢修、厂区内办公用水电及下水管道的疏通工作;完成生产区域内钢质设施的维修工作。
工具组负责设备配件、生产工具的购置及工具库、备件库的管理及其领用发放工作;负责刀具的制造工作。
综合组由起重搬运人员、冰机修理人员、机加工人员、电瓶车司机、焊割人员等组成,负责全科各小组维修、生产作业时的起重、搬运、焊割、零部件加工等配合工作;负责全厂空调的检修工作。
变电组负责全厂所有高压变配电站的管理、值班运行、简单故障的排除和所有变配电设备的一般维护工作;负责与上级电力调度部门的联络协调工作。
3 工作内容和要求
负责全厂设备、工具、动力、能源的管理工作
严格遵守国家、军队有关设备和能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条令条例。执行分管厂领导的指令。
根据工厂中长期规划和和经营目标,负责制订设备、动力、能源管理工作目标和计划,并分解到有关部门实施。负责检查督促目标和计划落实情况。
组织编制设备更新改造计划和年度大修理计划、季度和月度维修计划、工具采购和库存资金计划、能源消耗计划、节能和技措计划。
、维护保养、更新改造、技术状态、资料管理、操作培训和生产、生活使用能源、节能节约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督促有关车间和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招标、购置、安装、调试、控制、维护、保养、改造、价拨、租赁、报废处理等过程的管理。
,建立完整的固定资产台帐,正确及时办理所属固定资产的增减手续、定期对帐物进行清查,要求做到帐物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