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项目抵押投资(借贷款)合同书 ? 投资方(甲方): 项目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调,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开发的玉河水电站建设项目,因资金需求,乙方同意将所开发的项目向甲方抵押借贷款,并就相关事宜达成合约如下:
一、借贷款总金额:? 亿元整人民币,款项在办理项目抵押后,甲方划入乙方账户的资金可以完全使用。
二、甲方向乙方投放的资金,保证来源清洁合法。
三、乙方保证提供的项目真实有效,可以抵押给甲方。用款期限? 年,期满前180天内甲方收回投资借贷款本金、利息。
四、借贷款回报方式:甲方每年六月三十日前按当年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息收取贷款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本金可分批提前归还,按减本减息方式办理。一次***息2%,款到乙方帐户七个工作日内付清。
五、乙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贷款证、法人身份证(均为扫描件)及相关项目的全套政府批准文件。
六、乙方项目抵押办理法律担保公证手续,项目抵押担保公证完毕(公证费双方各占一半),从甲方账户分批划入所借贷款资金到乙方账户,半年内借贷款划拨完,资金到乙方账户后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及支付甲方一次性***息。借贷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利息执行。
七、借贷款到期后,乙方不能还清甲方本金和利息,甲方依据抵押担保条款有权对在建或以建成的项目资产物品进行收回、转让、拍卖,直到清偿本金利息为止,对此乙方无权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干扰或组织甲方对其资产处理。
八、乙方建设项目资产已向甲方作担保抵押,经法律公证。乙方不能转让、拍卖、再抵押等行为发生。
九、此借贷款到乙方帐户经法律公证,项目抵押给甲方,乙方有权对资金使用。甲方不参与经营,不承担经营风险,甲方亦无权以任何借口干扰乙方正常经营工作。
十、乙方法定代表人被撤换或本金期限届满时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拖欠年回报款累计时间六个月以上,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措施拥有乙方全部项目资产的所有权,用以抵押甲方的经济损失。 十
一、担保权以及担保关系终止 乙方按期偿还全部本金及每年按期支付利息后,担保关系终止,甲方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乙方抵押的项目资产所有权证件等相关文献资料全部交还给乙方,并办理合作期满见证手续(双方签订的合约自动失效)。 十
二、违约手续 资本合同签订后,双方本着互相负责的态度,认真执行,共同遵守本合同内容。双方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或单方面终止合同,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一致解决,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
三、合同变更 对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变更和未尽事宜,应经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