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人事行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以提升企业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行政人事管理包括公文管理、档案管理、保密原则、印鉴管理、办公及服装用品管理、行为规范管理、人事管理、安全保卫管理、后勤保障管理、奖惩制度等。第三条本制度适用高林饰品公司全体员工。第二章公文管理第四条公文管理是指收文、文件制作与发文管理。第五条公文的签收。 1 .凡外来公文文件、合同均由人事行政部认真查收签字。第六条参加各种培训及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应及时交送人事行政部按收交程序处理,不得个人保存。第七条公文制发程序。主办部门承办人拟稿,负责人审核,人事行政部主管核稿,物业经理签发,人事行政部负责登记、编号、打印、封发。文件中涉及到多个部门时, 由主办部门与有关部门协商、由物业经理签字为准。第八条人事行政部有权根据国家政策及公司规定对文稿进行修改。内容不实, 格式不符的文稿可以退回拟稿部门。第九条上级下发的文件应注明机密等级、急缓程度、发放范围。第三章档案管理第十条归档范围公司所有公文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第十一条档案管理由专人负责,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第十二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 .总经理、人事行政部主管借阅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 .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人事行政部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第十三条档案的销毁 1 .任何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 .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在专人监督下销毁。第四章印信管理 2 第十四条公司各种印鉴(除介绍信外)均由物业经理实行登记审批制,物业经理亲自负责保管。第十五条日常业务用印、非常务性合同、协议等有关重要文件用印,须经物业经理审批、登记, 由总务部留有原件存档。如违反此规定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第十六条外出办事需带公章时,应由总经理签字批准,总务部备案后方可带出,但至少有两人携带并监督使用。并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否则,出现一切事故后果自负。第十七条公司印信应严格保管,如有失职、差错、丢失或违章使用,一经发现需追查有关人员责任。第十八条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或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 必须经物业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出,未使用的回来后必须交回。第五章会议管理第十九条公司会议主要由办公会议、业务会议组成。第二十条每月初第一个周一召开全体员工大会。会议由物业经理主持。第二十一条公司不定期召开部门会议。第二十二条公司每周一上午及每周五下午为办公例会日,是为贯彻落实做出的决议、决定召开的会议。会议物业经理主持,参加人员为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第二十三条公司各部门每周或每天早上开早会,针对前一周或前一天工作进行总结及分析。第二十四条公司办公例会由公司人事行政部组织。人事行政部应于会前一天将会议的主要内容书面通知参会的全体人员,并在会后 24 小时之内整理、发布《会议纪要》。 1 .会议纪要的形成与签发: ①公司办公例会会议纪要、决议,由人事行政部整理成文。②人事行政部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纪要和决议的整理工作。③会议纪要和决议形成后,参会的成员签字确认。第二十五条会议纪律 1 .与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会,应提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2 .与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