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射击器械设备供货合同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与 供应公司(以
下简称卖方)就卖方为 设备工程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和服
务,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 合同标的
本合同标的为 设备系统,包括设备供货及服务。
全满足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技术规格书详见合同附件(1)略;
,详细 清单见合同附件2(略);
:设计、培训、安 装、测试验收、的服务、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
,以 确保上作的进度符合合同附件3 (略)的要求。
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及交货时间如表(略)所示。
设备交货时间:年 月一 月;设备开始
安装时间:年 月;设备调试验收完成时间:
年 月。具体的供货范围、技术规格及技术图
纸、工程执行计划时间详见合同附件(略)。
二、 价格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所有货物的价格包括了主机及随机附件的制造、包装、税 费、关税、商检费以及安装凋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 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的全部费用。
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不变价。
如果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 总价。
三、 货物产地及标准
产地
货物为 仪表厂的 米电动靶、控制桌、总控
制台,竞技体校 的 米升降靶,
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所的 米输送靶,
市 电子设备厂的 米移动靶,公
司的 射击、电子报靶系统的全新的(原装)产品。
标准
本合同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国家体委体育器材设备审定委 员会和国际射击联合委员会的标准。
四、 交货
交货地点:市 区 镇
体育训练基地 工地地面。
卖方在按期收到买方预付款后,按本合同第一条要求的交货 时间将货物运至合同交货地点卸货后(连同货物清单)交于业主。
五、包装、装运和运输
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 由卖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 由卖方负责。
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
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 地
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其 用处。
每一包装箱两个侧面用不褪色的油漆和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
做出标记。标记内容包括:箱(件)号、毛重、尺码(长 宽
高用mm表示)、净重(kg)、到货地址、收货人名称、合同 编号以及“勿近潮湿”、“小心轻放”、“此边向上”等。
包装费、运费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六、 保险
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之前的所有保险费用(按货物总价的
%价值投保)和派往买方进行服务的人员投保人身险和其他 有关险种,由卖方负责。
七、 装运单证
采用铁路运输、船运或空运的以下单证原件在交货同时交给买 方,其单证副本(或复印件)则应在交货前 天交给买方:
装箱单一式 份,注明合同号、装运标志、货物内 容、每件包装尺码及重量;
制造厂出具的质量及数量证明书各一式 份。
八、 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