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拆迁《水西门旧城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示来源: 发布时间: 2011-03-31 ----------------------------------------------------------- --------------------- 根据老河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 按照国务院第 590 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 老河口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 经过充分调研、论证, 拟定《水西门旧城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现予以公布, 征求公众意见,期限为 30 天,从 2011 年4月1 日起至 2011 年5月 1 日止。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方案》有意见和建议的, 请在公示期内用下列方式反映, 单位反映情况请加盖单位公章, 个人反映情况请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征求意见受理方式: 一、网上受理:今日老河口网站二、公示点接待受理: 1、仁义街社区 2、汉滨社区 3、大桥路社区 4、粮食局粮贸一公司 5、民政局福利院 6 、原磷肥厂家属院 7 、冶金行业办家属院三、信件受理:老河口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邮编: 441800 附件: 《水西门旧城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收意见稿根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市政府决定对水西门地块实施旧城区改造, 对规划征收范围内所有地上附属物实施征收。为保障旧城区改造范围内被征收房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保障征收补偿工作顺利实施, 根据国务院第 590 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相关的政策、法规, 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部门:老河口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待定) 二、征收范围: 东至仁义街; 西至沿江大道; 北至线子街( 不含市一医院);南至大桥路。三、征收补偿签约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四、房屋补偿安置原则 1 、公平、公开原则; 2 、货币补偿、就近安置、异地安置相结合原则; 3 、先签协议先选房并奖励原则; 4 、接近面积还房优惠原则。五、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位置: ㈠就近安置: 新建安置住宅房在仁义街西侧、市一医院南侧纵深 200 米( 详见规划平面图), 为框架结构电梯高层建筑, 南北朝向,总高 17或 18 层,户型分别约 75 平米(二室二厅一卫)、 90 平米(二室二厅一卫)、 120 平米( 三室二厅二卫)。非住宅安置房位于还建房商业区。㈡异地安置: 惠泽佚苑小区、童营安置房,共 64套, 房屋面积 70平米至 150 平米不等。六、征收补偿、安置方式: ㈠货币补偿: 由被征收人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其房屋价值。货币补偿费由房屋评估价值、构筑物及附属物价值、装饰装修补偿、政策性补偿及奖励构成。单位公房一律实行货币补偿。㈡产权调换: 根据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的价值计算结清房屋差价。 1 、住宅房屋产权调换方式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由政府依据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价值确定还房安置价( 还房安置价: 征收区域内被征收砖混结构住宅房屋评估均价), 被征收人选择的产权调换房屋面积等于或超过征收房屋面积 10 平方米以内的,按还房安置价结算差价;超过 10-20 平方米以内的,按还房安置价上浮 10% 结算差价;超过 20 平方米以上的按市场价结算差价。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