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3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
3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路总公司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
铁总建[2015]78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建设管理,规范铁路建设行为,提高铁路建设管理水平,促进铁路建设科学有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两级企业管理关系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活动。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如改建、小规模等,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铁路建设,是指工程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竣工验收等一切建设活动。
第四条铁路建设必须贯彻国家有关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全面实现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稳定的建设目标。
第五条铁路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第六条铁路建设应当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有效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高铁路建设管理水平;注重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防灾减灾、节约能源和土地,做好文物和职业危害防护工作。
第七条铁路建设应当坚持科技创新,积极推广使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和新型建筑材料。
第二章施工程序
第八条铁路建设项目必须按照项目决策、勘察设计、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组织实施,各阶段工作必须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深度。
第九条项目立项决策阶段。根据中长期铁路网和铁路建设规划,对拟建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在初步试验的基础上进行可行性研究,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按要求报批。
对于简单的建设项目,可以直接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勘察设计阶段。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固定测量的基础上进行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批后,进行施工图设计和审核工作。
第十一项目实施阶段。组织项目投标,并按要求准备开工报告。开工报告批准后,按照批准的施工规模、技术标准、工期和投资,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组织施工。
第十二阶段竣工验收。铁路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完成或分期分段完成后,应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办理资产移交或血管交接。
第三章机构和职责
第十三条总行负责组织铁路建设,统一管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统一安排和推进铁路建设项目的实施。中海油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第十四条总行建设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a)负责任b
(五)负责实施铁路建设项目招投标、合同履行、质量安全监管。指导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组织客运专线和重点建设项目的初步验收和安全评估,协调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六)指导和协调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规模调整和方案变更,协调地方政府或其他投资者的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铁路建设项目的环保、劳动保护、节水和节能工作。
(七)组织铁路建设技术研究及相关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工作。
(八)负责组织总行管理的建筑材料的联合采购和供应管理,处理有关材料招标采购和产品质量问题的相关投诉。
(九)负责铁路建设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管理,组织建设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