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后勤保障标准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后勤保障管理, 提高后勤管理服务水
平,根据公司规范化管理的整体要求,制定本标准规范。
第二条 本标准规范包含:办公用品、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
公车辆、宿舍配置、食堂配置。
第三条 公司办公用品(设备),以“计划购买、收支平衡、合
理发放、有效控制”为总原则。
第四条 综合管理部对各部门预购办公用品(设备)进行审核、
采购、入库、发放与盘点,财务部对计划采购办公用品(设备)进行
价格审核。
第五条 公司所有办公设施和宿舍设施构成固定资产的, 严禁私
自调换,确需调换的须报综合管理部, 经综合管理部和财务部允许并
登记后方可调换。
第六条 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颁布实施, 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
释并执行,未尽事宜,另行修订。
第二章 办公用品
第一条 办公用品按使用情况分为耐用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办
公用品,低值易耗办公用品分为个人消耗品和公共消耗品。
1、个人消耗品:笔(芯) 、笔记本、胶水、即时贴、胶带等;
2、公共消耗品:墨盒、硒鼓、色带、打印纸、订书钉等;
3、耐用办公品:订书机、剪刀、裁纸刀、文件夹、计算器、名
片夹、印台等;
第二条 个人消耗品定额为: 管理人员 5 元/ 月* 人、工人 2 元
/ 月* 人。原则上是以旧换新, 因个人原因更换频繁的须经本人部门主
管签字再发放。
第三条 公共消耗品原则是以旧换新, 打印机的耗材品 (打印墨
水碳粉、硒鼓) 等由使用部门专项保管员申请、综合管理部网络管理
员审核后按规定更换;打印纸、专项记录本等使用,由使用单位申报
月度使用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领取。
第四条 耐用办公用品原则上不再增补, 若破损、残旧需更换的
必须以旧换新。
第五条 办公用品归个人使用的由个人保管; 归部门使用的, 由
部门内勤保管或部门负责人指定专项保管人保管, 部门其他人使用完
毕须及时归还给保管员保管, 保管员在借出、 收回时检查办公用品的
完好性,因个人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无法使用的, 由损坏者承担购买同
型号同品牌产品赔偿。
第六条 办公用品使用原则上遗失不补。如领用人因工作调动
或辞职等原因离开公司, 须将办公用品归还, 否则公司将根据办公用
品的价值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第七条 如有新职员加入, 待新职员到公司报到后, 在办公室领
取统一标准的办公用品, 并在《新职员办公用品领用表》 中签字确认。
第八条 召开大型会议、 举办活动、 迎接检查需大量使用办公用
品的,由责任部门填写《办公用品请购单》,并提前一天通知综合管
理部准备;
第九条 办公用品的申领,应结合实际需要,慎重申领,节约使
用。。
办公消耗用品使用期限
序 办公用品名 单 序 单
使用期限 办公用品名称 使用期限
号 称 位 号 位
1 签字笔 支 6 个月 18 计算器 台 3 年以旧换新
2 签字笔芯 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