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摩托车维修业务管理办法
摩托车维修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履行___集团公司关于摩托车售后服务的承诺维护经销商和摩托车用户的合法权益保障并进一步提高摩托车售后服务工作质量维护并提高公司信誉取得用户信赖促进摩托车销售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包括总则、摩托车故障鉴定、维修用零配件需求计划的编制及零配件调拨、维修现场管理、维修记录与档案管理、附则等六章。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__集团公司售后服务中心残次车修复部、维修部、下属各分公司售后服务部。下一级经销商可参照本管理办法的精神开展售后服务。
第四条 售后服务中心为集团公司售后服务工作的策划及组织单位负责组织落实通达集团公司对经销商和用户的承诺执行国家及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规定维护制造商、各级经销商和摩托车用户的合法权益。售后服务中心与各制造商、本公司摩托车营销中心及其下属各分公司、专卖店及其它经销商和用户之间应该保持直接及密切的联系。售后服务中心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各方关于售后服务工作责权进行核定并另行发文作出具体规范。
第五条 ___集团售后服务作业分为下列三项: (一) 全额收费服务:凡为经销商或用户保养、维修摩托车及零部件但服务项目不属于本公司关于售后服务的承诺范围而向客户收取全额修理费、材料费的。主要指以下情况: 1、 自购车之日起一年以上(以有效发票为准扣除修理占用或无零件配件待修时间)的。
2、 行驶里程超过6000千米的(制造商自行规定延长保修公里数者依据制造商的承诺办理)。
3、 无“三包”凭证或有效发票的。
4、 涂改的“三包”凭证或所维修车辆与“三包”凭证上产品型号、车架号、发动机号不符的。
5、 擅自改装和假冒的摩托车。
(二) 部分收费服务:凡为用户保养、维修摩托车及零部件按本集团公司售后服务中心承诺免收修理费只收取相应材料费的。主要指以下情况: 1、 三包期内由于用户未按说明书要求进行正常使用和保养造成机件损坏的。
2、 三包期内由于用户自行拆装或未在指定维修站进行维修以及因交通事故等其他一些意外情况发生造成摩托车故障的。
3、 因超过摩托车的负载指标过度而造成的损坏。
(三) 免费服务: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三包”修理条件的免收材料费和修理费。
第二章 摩托车故障鉴定 第六条 鉴定组织工作: (一) 综合服务部车辆故障鉴定组织工作: 1、维修部故障鉴定由维修部主管组织有经验的维修技师共同进行。
2、残次车修复部故障鉴定由残次车修复部主管组织有经验的维修技师共同进行。
(二) 分公司车辆故障鉴定组织工作: 分公司摩托车故障鉴定由售后服务主管组织维修技师共同进行。重大问题或疑难问题可申请售后服务中心协助鉴定。
(三) 下级经销销商经销车辆的故障鉴定组织工作: 1、 经销商配备有售后服务人员时可自行进行一般故障的鉴定工作重大问题或疑难问题可请求分公司售后服务部门、集团公司售后服务中心派员鉴定。
2、 经销商无售后服务人员的需鉴定车辆时应通知分公司售后服务部门派专人进行鉴定工作。
第七条 鉴定依据: (一) 《摩托车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实施细则》(机械汽[1997]205号)。
(二) 天马摩托车有限公司“三包”规定细则。
(三) 重庆建设·雅马哈摩托车有限公司“三包”规定细则。
(四) 五羊—本田摩托车(广州)有限公司三包规定细则。
(五) 洛阳北方易初摩托车有限公司大阳摩托车“三包”规定细则。
(六) 轻骑集团轻骑系列的“三包”规定细则。
第八条 摩托车故障鉴定权限和责任: 对__集团售后服务中心综合服务部及下属维修部门、摩托车营销中心、下属零售部及各分公司售后服务部门、下一级经销商售后服务人员进行摩托车故障鉴定工作的权限和责任划分将由__集团售后服务中心另行发文予以规范。
第九条 摩托车故障鉴定程序: 摩托车鉴定程序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一) 综合服务部鉴定车辆执行《车辆鉴定程序》(程序代号51006)。
(二) 各分公司、零售部及下一级经销商售后服务人员鉴定车辆时依据《车辆鉴定程序》的原则执行。
第十条 摩托车故障鉴定结果审核: (一) 各单位售后服务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对鉴定结果进行审核并承担鉴定责任。严禁在故障鉴定工作中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违者将由售后服务中心视其情节提出处理建议。
(二) 售后服务中心索赔换件部有权对各单位退回的旧件进行复核并定期对其误鉴、漏鉴、错鉴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分析结果以简报形式上报相关部门。分析结果将作为考核各单位售后服务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 维修用零配件需求计划的编制及零配件调拨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