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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方方 2021/5/30 文件大小:30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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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19882)
工程造价档案管理规定
安徽XX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XX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部和安徽省造价协会关于业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工程技术咨询业务形成的业务档案,其他业务形成的业务档案比照管理。
第三条 业务档案是指注册造价工程师及其他执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底稿和出具的报告书等业务资料。
第四条 业务档案管理的基本内容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规范化、科学化的要求,对业务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立卷、归档、编目保管、利用、鉴定与销毁,并形成相应的管理制度。
业务档案由公司统一管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二章 业务档案的管理
第五条 公司办理工程造价咨询等业务形成的工作底稿,原则上应划分为:综合类工作底稿、业务类工作底稿、备查类工作底稿三类,并结合实际,制定分类工作底稿的具体目录和索引系统以便于整理、利用,其他业务形成的工作底稿的分类,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六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和其他执业人员在完成一项业务后的1个月内,应由主办人员(或由承办部门指定人员)对业务资料进行分类、归集、整理,并按一个委托单位一项业务立一个案卷的要求立卷,不得将多个委托单位同一项业务合立成一个案卷;也不得将一个委托单位多项业务合立成一个案卷。
第七条 立卷人员在对业务资料进行归集、整理、立卷时,应按下列顺序排列;综合类工作底稿,业务类工作底稿,备查类工作底稿。业务类工作底稿,凡编有序号的,按序号排列,没编序号的,按形成报告的内容的顺序排列。
第八条 为便于对业务档案调阅、鉴定和销毁,立卷人员在对业务资料进行分类、归集、整理、立卷后,在业务资料每页右上角顺序编上页号,每本业务案卷还必须附上业务案卷封面。业务案卷封面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委托或服务单位名称:一律填写全称;
2、业务项目:按工程预(结)算审核、工程标底编审、跟踪审计、咨询服务、案件鉴证、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分别填写。
3、报告书发文时间和编号。
4、一项业务有几本业务案卷时,在每本业务案卷封面上还必须注明此项业务共有几本业务案卷,此卷是第几本案卷。
第九条 立卷人员在对业务资料进行整理立卷时,对不属于归类范围的资料(如临时记录和草稿等)以及重复的资料,应予以删除;对纸张不规格、卷角或皱折的资料,应进行技术加工处理:
1、纸张超出规格的,在不影响资料完整的前提下,可剪裁,不能剪裁的,可加以折叠;
2、破损、卷角、折皱、装订线过窄和纸张小于规格的,要用白纸予以裱衬。
第十条 承办部门在对业务资料整理立卷形成档案后,应在1个月内送交档案管理人员保管。
第十一条 业务档案装订后采用盒装,一个档案盒可装几本案卷,档案盒上应注明盒内所装案卷编号。
第十二条 公司应确定专人管理业务档案。档案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变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公司还应安排有关人员监交。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