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幼儿园招生方案 ]2020 年幼儿园招生方案
上海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 , 以构建面向每一位
适龄儿童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为目标 , 以切实维护适龄儿童的合法权
益、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为原则 , 依法实施 2016 学年浦东新区幼儿园
招生工作 .
二、招生原则
(一)信息公开 , 操作公正 .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 ,
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 .2016 学年向社会公开的幼儿园招生信息
主要有 : ( 1 ) 2016 学年浦东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 (2)浦
东新区各级各类幼儿园招生范围、办学等级和收费标准 . ( 3 )浦东
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监督电话 . 相关招生信息将在浦东新区教育门户
网站及浦东新区学前教育网站进行公布 . 【 2016 年幼儿园招生方案】
(二)相对就近 , 免试入园 . 浦东新区 2016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
应遵循“相对就近 , 免试入园”的原则 . 各级各类幼儿园在招生过程
中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或考试 , 不得以所谓的测试成绩选拔和录
取幼儿 .
(三)规范管理 , 严格监督 . 各级各类幼儿园必须优先满足对口地
段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必须严格根据相关政策组织
招生工作 , 并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
三、招生管理
(一)招生对象【 2016年幼儿园招生方案】
2012年 9月 1 日至 2013年 8月 31 日期间出生 , 身体健康(无慢
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之
一的适龄儿童 , 可到幼儿园报名或登记 .
1、户籍与房产一致 , 按本区常住户籍对口入园的适龄儿童 : 须持
有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
产证 . 户主须是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 并共同或单独拥有全部产
权 . 儿童本人是户主的 , 需提供儿童本人或父母为产权人的房产证 , 并
共同或单独拥有全部产权 . 一套住房原则上 3 年内只安排一名适龄儿
童入园 , 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 .
2、本区户籍 , 因人户分离需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的适龄儿童 :
须持有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办理的户籍和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 .
房屋产权人须是父母或儿童本人 , 并共同或单独拥有全部产权 . 须待
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儿童安排后 , 视幼儿园招生情况 , 按房产证
地址就近安排入园 . 一套住房原则上 3 年内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园 , 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 .
本市户籍持有招生区域内经适房或廉租房证明的适龄儿童参照办
理.
3、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
址在本区)且满标准积分的适龄儿童 : 持有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办理
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是父母或儿童本人 , 并
共同或单独拥有全部产权) , 须待区域内有本区户籍和房产的儿童安
排后 , 视幼儿园招生情况 , 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 . 无房产证的 ,
在本区有合法居住证明的 , 按实际居住地址 , 视幼儿园招生情况 , 统筹
安排入园 .
4、动迁户适龄儿童 : 因动迁原因 , 户籍暂没有迁入的 , 在动迁安置
地配套学校具备招生条件的前提下 , 凭动迁安置协议书地址安排入园 .
在本区有合法居住证明的 , 按实际居住地址 , 视幼儿园招生情况 , 统筹
安排入园 .
5、本市外区县户籍 , 在招生区域内有合法居住证明的适龄儿童 :
按实际居住地址 , 视幼儿园招生情况 , 统筹安排入园 .
6、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 : 香港、澳门、台湾儿童须凭身份
证明和《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 外籍儿童须持外国护照和《境外人
员住宿登记表》 , 按实际居住地址 , 视幼儿园招生情况 , 统筹安排入园 .
7、非本市户籍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 儿童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
市临时居住证》 , 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
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或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 3 年(从首
次发证日起至 2016年 6月 30 日) ,且连续 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在本区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
业登记 . 持有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
(房屋产权人须是父母或儿童本人 , 并共同或单独拥有全部产权) ,
按房产证地址 , 视幼儿园招生情况 , 统筹安排入园 . 无房产证的 , 在本
区有合法居住证明的 , 在规定时间内 , 自行到尚有余额的公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