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代理商合作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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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代理商合作协议
甲 方: 河南安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 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安龙代理商合作协议
甲方名称:河南安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名称:
法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第一条 协议说明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乙方申请成为甲方在 省区域内的安龙产品唯一指定代理商,
经甲方审核符合章程中规定的申请者资格,乙方完全接受甲方的规范要求,特签署本合作
协议。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授权乙方成为甲方在该省区域内的安龙产品唯一指定代理商,全面负
责该授权区域内安龙产品的推广、运营与服务工作。
《河南安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社会营销渠道管理办法》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将按照章程的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申请、审批考核、
奖惩等方面的统一管理。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开通安龙产品代理商平台运营业务账户。
2、甲方向乙方提供安龙产品代理商平台运营相关的技术支持和专业培训。
3、甲方有权依据《河南安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社会营销渠道管理办法》内的有关规定对
乙方进行监督和指导。
4、由于乙方违反本协议造成用户或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
偿损失。
5、由于乙方自身原因与用户之间产生的纠纷、争议、侵权、违约等,均由乙方与用户自
行解决,与甲方无关。甲方不介入乙方与用户之间的纠纷、争议、侵权、违约等,也不对
用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6、乙方若出现不符合甲方规定中的考核标准,或者有损害甲方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
本协议,以及给用户或者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取消其合作资格,追究其法律责
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7、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河南安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社会营
销渠道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一旦修订,甲方须提前 15 日书面通知乙方,修订从规
定的日期起生效。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积极宣传推广安龙产品,维护甲方的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用户告知所提供的
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出现损害甲方或用户利益的行为。
2、乙方开展业务时,由乙方与用户签订合同,并由乙方向用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
持,负责解答用户提出的问题。
3、乙方须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体系开展业务,甲乙双方的收益分配比例按双方协议规定
执行。
4、乙方发展市级代理商时,经甲方审批同意后,由乙方与市级代理商运营单位签订合同,
并自签订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交于甲方处备案;乙方向市级代理商提供必要
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负责解答市级代理商提出的问题。
5、乙方须在甲方授权区域内开展业务,不得跨区域开展业务。
6、乙方可以在其宣传材料、名片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安龙产品省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