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开展义乌市第二届优秀创新团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市机关各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优秀创新团队建设,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构筑义乌人才高地的若干意见(试行)》(市委〔2008〕30号)和《2011年全市人才工作要点》(市委办〔2011〕45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义乌市优秀创新团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优秀创新团队评选对象主要从我市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中产生,团队依托单位可以是单一企业、高校,也可以是多家企业之间、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的有机组合。曾被评为义乌市优秀创新团队的不列入评选对象。
二、评选条件
义乌市优秀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评选团队成员人数应在8人以上(柔性引进人才除外),成员专业、年龄结构合理;团队带头人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团队中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应占总人数的一半以上,以中青年科技人才为主体。
2、参加评选团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近三年承担了国家或省科技专项和优先主题重点项目一项以上,研究方向明确,研究领域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
3、参加评选团队应十分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其依托单位应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奖励等相关制度和激励机制。参加评选团队核心成员近三年应完成申报实用新型专利二项以上或发明专利一项以上并已取得专利受理通知书。
4、参加评选的团队,其科研水平在国内同行业、同学科中处于先进水平或省内领先水平,团队核心成员(依托单位为第一承担单位)近三年至少取得一项省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
5、参加评选团队所依托单位应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省级研发中心(技术中心),与国内一所以上相关大学、科研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技术合作关系;科研创新计划明确,科研创新激励机制健全,重视对科研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评选方法和程序
义乌市优秀创新团队的评选工作,分推荐、审核、评审、研究公示、表彰等程序。具体程序如下:
1、下发通知,并在网站上公布评选的范围、对象、条件、方法、程序,提高评选工作的透明度。
2、推荐。凡符合评选条件的,由团队依托单位推荐。被推荐对象须按规定填写《义乌市优秀创新团队推荐表》()、主要事迹材料(一式2份打印件,另提供电子文档),并提交团队成员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业绩荣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科技局。
3、初审。市科技局根据评选条件,对申报对象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审名单。
4、专家评审。由科技局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推荐对象进行评审,确定建议团队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审核。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建议团队成员统一征求纪检、公安、计生等部门的意见,对建议团队成员遵纪守法情况进行审核。
6、审批。建议团队名单提交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入选团队名单。
7、公示。对优秀创新团队入选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8、表彰。优秀创新团队名单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文公布,颁发“义乌市优秀创新团队”荣誉证书,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四、评选时间和要求
1、各推荐单位要在4月18日前将推荐团队的全部材料上报市科技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5310848),逾期不予受理。
2、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保证质量,认真做好本单位和本系统的推荐评选工作。
附:义乌市优秀创新团队推荐表
中共义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4月13日
附:
义乌市优秀创新团队推荐表
团队名称
研究方向
依 托 单 位
填表日期
中共义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二〇一一年四月
填 表 说 明
一、填写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内容翔实、文字精练。
二、“创新团队近3年主要成就”指创新团队整体或以带头人、核心成员为主,紧紧围绕本团队的研究方向所取得的主要成果。
三、本表内有关栏目内容填写不开的,可在电子版中自行调整,顺次下移填写。
四、该表报送义乌市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