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方 圆 标 志 认 证 标 准
CQM/QB-001-2012/ CAC/RCP 1-1969, -2003
食品卫生技术规范
(CAC/RCP 1-1969, -2003,IDT)
2012-**-**发布 2012-**-**实施
方圆标志认证集团 发 布
目 录
前 言 III
CAC 引言 IV
第一节-目标 1
食品卫生的食典总则 1
第二节-范围、应用和定义 1
范围 1
应用 1
定义 2
第三节-初级生产 2
环境卫生 2
食物来源的卫生生产 2
处理、贮藏和运输 3
初级生产中的清洁处理、保持卫生及个人卫生 3
第四节-加工场所:设计与设施 3
选址 3
加工场所和房间 4
设备 4
设施 5
第五节-加工的卫生控制 6
食品危害的控制 6
卫生控制系统的关键方面 6
原料的进货要求 7
包装 8
用水 8
管理与监督 8
文件管理与记录 8
产品召回程序 8
第六节-场所:维护与清洁 8
维护与清洁 9
清洁方案 9
害虫控制系统 9
废弃物的处理 10
监测有效性 10
第七节-场所:个人卫生 10
健康状况 10
疾病和损伤 10
个人清洁 11
个人习惯 11
来访者 11
第八节-食品运输 11
基本要求 11
具体要求 11
使用和维护 12
第九节-产品信息和消费者知情权 12
批号鉴别 12
产品信息 12
标签 12
对消费者的教育 13
第十节-培训 13
知情权和责任 13
培训计划 13
指导和监督 13
培训内容的更新 13
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键 (HACCP)系统及其应用准则 14
前 言 14
定 义 14
HACCP系统的原则 14
HACCP系统的应用准则 16
引 言 16
应 用 16
培 训 19
前 言
食品法典委员会(CAC),隶属于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CAC《国际推荐操作规范 食品卫生总则》[CAC/RCP 1—1969,第4修订版(2003)]适用于全部食品加工的卫生要求。本技术要求中的规定等同采用CAC《国际推荐操作规范 食品卫生总则》[CAC/RCP 1—1969,第4修订版(2003)]的相关要求,文字表述采用CAC官网发布的中文版原文。
CAC 引言
人们有权要求所食用的食品是安全和适于食用的。食源性疾病和食源性损害轻则引人不适,重则导致死亡。可是还有其它的后果。食源性疾病的暴发可破坏贸易和旅游业,导致收入减少、失业增加甚至法律纠纷。食物变质造成经济上浪费和损失,并对贸易和消费者信心产生不利的影响。
国际食品贸易和出境旅游日益增长,随之带来了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但是这也使疾病在世界范围的传播更为容易。在过去的二十年,许多国家的饮食习惯也历经了很大变化,新的食品生产、加工、销售技术的发展就反映了这一变化。因此,有效的卫生管理,对避免食源性疾病、食源性损害以及食品变质对人类健康和经济产生不利影响至关重要。所有人们,包括农民和种植者、厂商和加工者、食品处理者和消费者,均有责任确保食品安全和适于食用。
这些卫生总则为确保食品卫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使用时其应结合各个特定的卫生操作规范,必要时还要结合有关微生物标准的准则。本文件贯穿整个食物链,从初级生产至最终消费的全过程,强调了每一阶段的关键卫生控制措施。它建议尽可能地采用基于“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以下简称之HACCP)” 的方法,以提高食品的安全性,该方法可见《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系统及其应用准则》(附件)。在本总则中所描述的各项控制措施是国际上公认的措施,也是确保食品安全性和可食用性所必要的。特向各国政府、企业(包括初级产品的个体生产者、制作者、加工者、食品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