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主体与中期票据信用评级报告大公信用评级报告声明为便于报告使用人正确理解和使用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出具的本信用评级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兹声明如下: 一、大公及其评级分析师、评审人员与发债主体之间,除因本次评级事项构成的委托关系外,不存在其他影响评级客观、独立、公正的关联关系。二、大公及评级分析师履行了实地调查和诚信义务,有充分理由保证所出具本报告遵循了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三、本报告的评级结论是大公依据合理的技术规范和评级程序做出的独立判断,评级意见未因发债主体和其他任何组织机构或个人的不当影响而发生改变。四、本报告引用的受评对象资料主要由发债主体提供,大公对该部分资料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明示、暗示的陈述或担保。五、本报告的分析及结论只能用于相关决策参考,不构成任何买入、持有或卖出等投资建议。六、本报告信用等级在本报告出具之日至本期票据到期兑付日有效,在有效期限内,大公拥有跟踪评级、变更等级和公告等级变化的权利。七、本报告版权属于大公所有,未经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复制、转载、出售和发布;如引用、刊发,须注明出处,且不得歪曲和篡改。主体与中期票据信用评级报告发债主体顺鑫集团前身为成立于 1994 年9 月的北京市顺州工业开发经营中心,为顺义县经济委员会核准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初始注册资本 30,200 万元。 1994 年 11 月,顺义县经济委员会将公司转让给顺义县人民政府,并更名为北京市泰丰现代农业发展中心,注册资本变更为 68,000 万元。 2002 年5 月,经北京市顺义区经济委员会顺经字【 2009 】第 37 号文批准,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并变更为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85,000 万元,北京顺鑫投资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顺鑫投资”)和北京霞光饲料总公司(以下简称“霞光饲料”)分别持有 % 和 % 的股权。 2009 年7 月,根据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北京市顺义区国资委”) 出具的顺国资复【 2009 】第 21 号文,将顺鑫投资和霞光饲料的股权无偿划给北京市顺义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16 日更名为现名并完成了工商变更手续,改制更名后承继原企业的全部债权债务关系。截至 2015 年9 月末,公司注册资本为 85,000 万元,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顺义区国资委。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白酒的酿造与销售、种猪繁育、生猪屠宰与肉制品加工销售、水利与建筑工程施工及房地产开发等业务。公司拥有“牛栏山”、“鹏程”、“顺鑫”、“宁诚”等著名品牌。截至 2015 年9月末,公司拥有全资子公司 12 家和控股子公司 7 家,其中控股子公司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鑫农业”)为 A 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000860 )。 2014 年6 月,顺鑫农业向公司在内的九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13, 万股新股,募集资金净额 亿元。截至 2015 年9 月末,公司对顺鑫农业的持股比例为 % 。发债情况本期票据概况本期票据是公司面向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中期票据,发行金额为 10 亿元人民币,公司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并在公司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本期票据第 3 个和其后每个付息日,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赎回本期票据。本期票据面值 100 元。本期票据的本金和利息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公司所有其他待偿还债务工具。本期票据采用固定利率计息,前 3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将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确定,在前 3 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自第 4 个计息年度起,每 3 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前 3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其中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5 个工作日中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 3 主体与中期票据信用评级报告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3 年的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 ),初始利差为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如果公司不行使赎回权,则从第 4 个计息年度开始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 300 个基点,在第4 个计息年度至第 6 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 5 个工作日中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3 年的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 )。此后每 3 年重置票面利率以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 300 个基点确定。如果未来因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