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党员积分制管理系列材料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党员管理积分基本程序 
1、制定积分评定细则。结合职能、行业特点及党员岗位职级,党支部制定党员基础积分(50分)、业绩积分(40分)和奖励积分(10分)的赋分标准及评分办法。积分评定细则应与单位绩效考核、评优奖励等制度相结合。
2、确定记分员。记分员一般由党支部组织委员担任。无组织委员的,由支部书记指定或召开党员大会推选记分员。记分员应由综合素质高、原则性强、处事公正的党员担任。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随意调整。
3、党员申报。党员每季度末填写党员积分申请表,汇报本季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由处(室)分管领导签注意见(是否完成或完成质量)后交送记分员汇总。
4、考核登记。记分员每季度对党员的日常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跟踪考核登记。
5、支部评议。党支部依据个人申报情况、分管领导审核意见、记分员考核结果和群众反映,按照积分细则进行评议定分。
6、公示登记。记分员将党员每季度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及服务对象的监督。无异议的,在积分记录表进行登记。
7、评定等次。年终党支部依据党员每季度积分情况平均得出年度总积分,确定相应的评定等次,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备案。
8、积分核查。机关党委和下属基层党委每年不少于两次对所属党组织党员积分制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积分管理工作操作规范,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9、积分运用。党员管理积分作为党员个人评优罚劣的重要依据。年度积分为“不合格”等次的列为“帮教”对象,连续两年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党员管理(季度积分)赋分标准及评定办法       
一、基础积分(50分)
主要从履行党员义务、政治思想素质、参加组织生活、联系服务群众、遵章守纪和廉洁示范等方面制定条标准,具体赋分及扣分办法按照下发评分细则执行,也可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在下发细则基础上自行制定,但必须涵盖以下内容:
1、认真履行党员各项义务。
2、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拥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3、党性意识强,理想信念坚定。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5、积极参加“三会一课”等各项党的组织活动。
6、坚持原则,以身作则,廉洁勤政。
7、坚持依法办事,无“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现象。
8、认真履行个人承诺,努力提升业务工作能力。
9、服从组织领导,团结待人,群众口碑好。
10、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二、业绩积分(40分)
各部门(单位)按照下发评分标准进行评定,也可根据党员所在岗位承担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党员承诺事项,细化赋分标准和设定评分办法。
三、奖励积分(10分)
主要指党员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有重大贡献、见义勇为或获得本部门(单位)以上表彰奖励的。赋分标准和评分办法按照评分细则赋分。
党员管理积分制组织实施办法    (一)积分设置 党员积分按满分100分的标准设置,包括基础积分、业绩积分和奖励积分三大类。
1、基础积分(50分):主要以积分制方式体现党员个人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履行党员基本义务和发挥模范作用等方面情况。按照思想政治、业务素质、服务群众、遵纪守法、道德示范、组织生活、廉洁从政、作风纪律等方面制定积分项目进行评定。
2、业绩积分(40分):根据党员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