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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工程安全措施
吊装工程安全措施
1.起重吊装工人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参加起重吊装作业的人员必须了解和熟悉所作用的机械设备性能,并遵守操作规程的规定。
3.起重机的司机和指挥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所使用的起重信号,起重信号一经规定,严禁随意擅自变动。
4.指挥人员必须站在起重机司机和起重工都能看见的地方,并严格按规定的起重信号指挥作业。如因现场件限制,可配备信号员传递其指挥信号。
5.高处吊装作业应由经过体检合格的人员担任,禁止酒后或严重心脏病患者从事重吊装的高处作业。
6.严禁任何人在已吊起的构件下停留或穿行,已吊起的构件不准长时间停在空中。
7.运输构件时应支垫稳妥,捆绑牢固,运输的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避开各种障碍物。
8.对所起吊的构件,应事前了解其准确的自重,并选用合适的滑轮组和起重钢丝绳,严禁盲目的冒险起吊。
9.预制构件起吊前,必须将模板全部拆除堆放好,严防构件吊起后模板坠落伤人。
10.现场堆放构件,必须支垫稳妥,并用支撑撑牢,严防倾倒。
11.严禁将构件堆放在通行道路上,保持消防道路畅通无阻。
12.使用橇杠做橇和拨的操作时,应用双手握持橇杠,不得用身体扑在橇杠上或坐在橇杠上,人要立稳,拴好安全带。
13.起重机行驶的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对地下的坑穴和松软土层者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对于体承载力较小地区,采用起重机吊装重量较大的构件时,应在起重机行驶的道路上铺设路基箱。
14.起重机严禁在斜坡上作业,两个履带不得一高一低,并不得截负荷行驶。
15.起吊时,起重物必须在与此起重臂的正下方,不准斜拉、斜吊。
16.严禁超载,起重机在卸载或空载时,其起重臂必须落到最低位置,即与水平面的夹角在60℃以内。
17.新到、新修复或改变重要性能的起重机械要作用前应经过检查、试吊(作静负荷试验及动负荷试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静负荷试验所用重物的重量为最大起重量的125%,试验时将重物吊离地面1m,悬空10min,检验起重机构架的强度和刚度。动负荷试验应在静负荷试验合格后进行,所用重量为最大起重量的110%,试验时应吊着重物反复地升降、变幅、旋转或移动,以达到检验起重机各部分运行的情况是否良好和可靠。
18.塔式起重机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不得同时进行两种操作动作。
19.起重机在构件吊装就位过程中必须行走时,重物必须在履带或轮胎的正前方,并用绳索拉牢缓慢行驶,重物离地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