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市编办:
今年以来,我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照省、市编办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的坚强领导下,强化管理,狠抓落实,努力工作,不断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深入贯彻落实会议和文件精神
一是全市编委(扩大)会议之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及时召开编委会议,传达学习省委领导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批示和市编委、市编办主要领导的重要讲话,并提出了机构编制工作的总体思路,即:紧扣优化执政资源配置这个中心,突出严格机构审批、编制管理两个关键,重点做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三项工作,力推正宁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更上新台阶。二是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甘办发〔20xx〕20号)下发后,县委、县政府领导做出了专门批示,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了《通知》,并对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继续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三个一”制度。凡机构设置、调整,编制增、减都要按编委会议事规则和规定程序办事,不违反程序审批、不在限额外审批。二是控制总量、盘活存量。要在省市下达的各类编制总额内,加大动态管理力度,实现编制资源的配置合理化、效益最大化。三是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凡行业文件、会议纪要、领导讲话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一律需事先征得编委同意;严禁给行政机关、政法部门核定事业编制;严禁超编进人、违规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四是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纪检监察、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在编不在岗、长期脱岗、到龄不退、死亡仍领工资等问题要进行严肃查处。
二、扎实有效管理机构编制
我们始终坚持把机构编制管理作为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政府管理能力,保证各项工作高效协调运转的重要环节来抓,全力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一是增强制度约束。我们严格落实编委一家承办、一家行文、一支笔审批的“三个一”制度,坚决制止“条条干预”现象,凡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的议题,相关会议不予研究。组织部门配备领导干部,必须按照核定的职数配备,决不允许在限额外增设领导职数。机构设置上,切实做到了不越权审批、不违反程序审批、不在限额外审批,全年按照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以及撤一增一的原则,成立机构4个,撤销机构4个,更名机构8个。二是严把审批关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审批,实行编制、人社、财政按季度“三堂会审”。认真落实进人控编审批制度,坚持“编制审批在先”、“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需进人”的要求,严把机关、事业单位增人审批关、编制下达使用关和人员入口关。讨论制定了《正宁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安置、分配、调动等程序。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我们坚决贯彻落实《解释》和省、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关要求,采取日常监督管理和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全县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检查。3月份,结合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督查了相关部门(单位)的名称是否准确规范,是否具有行政审批职责,职责履行是否到位,有无越职、缺职现象,事业单位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等情况。通过督查,各部门、各单位都能按照“三定”规定和“九定”方案正确履行职责、合理设置机构和确定在编在岗人员。7月至9月,由纪检、人社、财政、编制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