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长治县安监局首问责任制度
为确保询问者准确、快速地咨询或办理各类事项,我局实行首问责任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指第一位接受来访、来电的本局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或引导办理有关事宜,使之得以及时、有效办理的责任制度。
二、 “首问责任人”指第一位接受来访、来电的本局机关工作人员
三、 承担首问责任的是本局的全体干部、职工。
四、 首问责任
(一)接受面询时
1、首问责任人对来访者必须热情接待,不得推诿、扯皮。
2、对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事,应热情地按规定给予办理。一时不能办结的,应向来访者详细说明所办事项的具体要求。
3、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局职责范围的,应将来访者引见有关领导或相关科室。
4、对需要请示有关领导的事项,应立即请示有关领导,取得领导的指示后,给予来访者明确的答复。
(二)接受来电者电话时
1、首问责任人对来电者电话必须热情礼貌地接听,问清来电者需了解什么事、办什么事或找什么人。
2、属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事,应热情地按规定给予来电者明确的答复。
3、不属于本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局职责范围的,应将职能科室的电话告知来电者或将相关职能科室的工作人员叫来接听电话。
4、对需要请示有关领导的事项,应问清来电者的单位、姓名和电话号码,并立即请示有关领导,取得领导的指示后,立即给予来电者明确的答复。
五、责任追究
对不履行首问责任制,情节轻微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以上的行政处分。
长治县安监局限时办结制度
一、为进一步提高机关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增强干部职工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树立“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安监局机关形象,推进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制定本制度。
二、限时办结制度适用于本局全体工作人员。
三、限时办结是指首办责任人,对办事人要求办理、符合各项规定的服务事项,在限定的服务时限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上级有关规定办结;没有明确规定限时的,必须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时限,在第一时间内告知服务对象。
四、机关公文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需要办理的收文,办公室应当在当天提出拟办意见送领导批示,或直接交有关科室办理,并提出具体办理时限;
(二)承办科室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对紧急公文应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优先办理;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应在限期前主动向交办部门说明原因,提请延时期限并报办公室。
(三)不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公文,无特殊情况,承办科室应在1个工作日内通过办公室退回交办单位并说明理由。
五、对上级部门或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办理科室负责人和有关承办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并保证办理质量。
六、限时办结制度要求本局干部职工要熟悉工作业务,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加强业务学和业务技能,保证办事效率和办事质量。
七、对认真履行本制度的干部职工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本制度的干部职工,除责成其改正外,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长治县安监局一次性告知制度
一、一次性告知的责任人是本局的全体干部职工。
二、一次性告知的责任
对于来访者要办理的事项,应耐心地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