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 医院评审标准( 2012 年版)实施细检查表第一章医院功能任务一、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评审标准评审要点结果存在问题 医院的功能、任务和定位明确,保证适度规模。等级: 【C】医院的功能,任务和定位明确, 保持适度规模, 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二级医院设置标准。 1. 医院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设置“二级医院基本标准”全部要求,获得批准等级至少正式执业三年以上。是□否□文件有□无□ 2. 人员编制至少达到: 床位数: 人员数: 床位比: 每床技术人员数: 每床护士人员数: 护士与卫技人员比: (1 )医院床位与工作人员之比, 300 床位以下的按 1: ~ ; 300-50 0 床位的按 1: ~ ; 500 床位以上的按 1: ~ 。(2 )每床至少配备 名卫生技术人员。每床至少配备 名护士, 且实际从事临床工作的在编护理人员不少于卫技人员总数的 50% 。 3. 实际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护士数不少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 50% ,病房护士与床位数之比≥ :1 。病房护士与床位比: 4. 重症监护室护士与患者之比大 ~ ,手术室护士与手术台之比≥ 3:1 。重症监护室护士与患者比: 手术室护士与手术台之比: 5. 至少有 3 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医师。高级职称医师数: 6. 各专业科室至少有 1 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是□否□【B 】符合“C”,并 1.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医院岗位总量的 80% 。卫生专业技术岗位: 医院岗位总量: 2 2. 临床科室主任均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应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6 年以上。是□否□ 3. 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0% 。是□否□ 4. 平均住院日≤ 10 天。是□否□ 5. 保持适宜的床位使用率≤ 93% 。是□否□ 6. 开放床位明显大于执业登记床位时,有增加床位的申请记录。有□无□【 A 】符合“B ”,并 1. 临床科室主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50% 。是□否□ 2. 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 30% 。是□否□ 主要承担常见病、多发病、部分疑难病的诊疗工作,兼顾预防、保健、康复功能,可提供 24 小时急危重症诊疗服务。等级: 【C】主要承担常见病、多发病、部分疑难病的诊疗工作。可提供 24 小时急诊诊疗服务( ★)。(医务科总责) 1. 有承担本辖区常见病、多发病、部分疑难疾病诊疗的设施设备、技术梯队与处置能力。是□否□ 2. 急诊部门独立设置,承担本区域急危重症的诊疗。是□否□ 3. 预防、保健、康复独立设置。是□否□ 4. 根据病源,与三级综合医院距离较远或危重病人转诊困难的二级医院的重症医学床位数可占医院总床位的 2% 。是□否□ 5. 医学影像可提供 24 小时急诊诊疗服务。是□否□【B】符合“C”,并 1. 重症医学床位占医院总床位的> 3% 。是□否□ 2. 且符合重症评估标准的患者≥ 30% 。是□否□ 3. 医学影像(含 CT 、超声)可提供 24 小时急诊诊疗服务。是□否□ 3 【A】符合“B”,并 1. 重症医学科床位占医院总床位≥ 5%是□否□ 2. 且符合重症评估标准的患者≥ 40% 是□否□ 临床科室诊疗科目设置、人员梯队与诊疗技术能力达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二级医院标准。等级: 【C】结果临床科室诊疗科目设置、人员梯队与诊疗技术能力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详见附件 1) (医务科负总责) 1. 诊疗科目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二级医院设置“基本标准”并获得执业许可登记。是□否□ 2. 一、二级诊疗科目设置、人员梯队与诊疗技术能力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 至少保持在上周期医院评审时的层次。(提供评审前一年手术和住院的前十大病种) 是□否□(1 )一级科室: (1 )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感染性疾病科、中医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影像科、病理科、检验科、药械科、输血室, 有条件的建立康复医学科、临床营养科/室有□无□(2 )二级科室或专业组: 1 )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肾内科、内分泌科等专业科室(专业组)中至少 3 个。有□无□ 2 )外科:普通外科、神经外科、骨科、泌尿外科、胸外科等专业科室(专业组)中至少 3 个。有□无□ 3 )妇产科:妇科、产科、计划生育等专业科室(专业组)。有□无□ 4 )儿科:小儿内科、新生儿等专业科室(专业组)。有□无□ 5) 中医科: 中医综合、针灸科、推拿科等专业科室( 专业组)。有□无□【B】符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