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20〕17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即日起至2020年9月底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 工作目标
按照 全覆盖 零容忍 严执法 重实效 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打击超层越界采矿行为,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强化矿山和土地整治项目等在 建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认真解决存在 的突出问题,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 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矿产资源领域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 检查内容
(一)严厉打击非法采矿
1 各国土资源所负责对本辖区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对合法非煤矿山企业越界采矿的,要及时立案进行查处。对无证采矿 证照不 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的矿山,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的矿山,未经批准私自设立的临时采石点 取料场,工程施工动用砂 石 土进入市场流通领域营利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制止和查处,并立即向乡镇政府书面报告,由乡镇政府组织进行关闭取缔。各国土资源所尤其要加大对小煤窑的巡查密度,要重点突出易发 高发区域的巡查管控,要提高巡查密度,做到每周巡查一次,重点区域每周巡查2次以上;要重点检查已查封小煤窑是否有 启封现象,是否有 新的非法小煤窑;要强化协调,建立与乡镇共同巡查 取缔 监管的工作机制;要会同村社包保人员随时掌握辖区内的动态,做到有 巡查监管记录 报告记录 举报记录 宣传记录 炸封记录等档案资料,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落实监管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2 地质矿产管理股牵头核查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是否合法有 效 是否存在 非法转让采矿权 是否按期年检 矿产资源费是否缴清等。
3 执法监察大队负责查处无证采矿 无证勘查 超层越界开采 以探代采 越界勘查 非法转让探矿权 非法转让采矿权等违法行为,督促不 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的矿山企业及时整改,积极配合安全监管部门对煤矿 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进行监管,尤其要充分运用和发挥执法监察职能,强化与乡镇 相关部门在 打击非法小煤窑巡查监管工作中的协调,共同发挥非法小煤窑巡查监管共同执法机制,要建立非法小煤窑巡查 处置 监管台账,全面细致记录和完善动态巡查记录。
(二)强化地质灾害隐患巡查监管
各国土资源所要严格履行职责,给当地政府当好参谋,乡镇组织各部门和村社力量对地质灾害危险区 易发区进行全面巡查监管,特别要对重要交通干线沿线 旅游景点 学校及周边及人口聚居区进行重点巡查排查,对巡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严格落实防灾措施,切实做好预警预报和群众安全转移工作,坚决杜绝发生地质灾害人员伤亡事故。由地质环境监测站牵头,各国土资源所配合,对乡镇巡查排查出的隐患点进行核实和危险性判断,指导乡镇防灾,对巡查排查出的人类工程地质灾害隐患要明确责任主体,立即督促整改,严格落实防灾措施。
(三)强化在 建工程安全生产监管
对我县国土资源领域所有 在 建工程项目,包括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 土地开发整治项目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