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四章第四章未完成罪未完成罪一、概述一、概述二、犯罪预备二、犯罪预备三、犯罪未遂三、犯罪未遂四、犯罪中止四、犯罪中止一、概述一、概述(一)未完成罪的概念(一)未完成罪的概念是指故意犯罪在其产生、发展和完成犯罪的过程是指故意犯罪在其产生、发展和完成犯罪的过程及阶段中,因主客观原因而停止下来的各种犯罪状及阶段中,因主客观原因而停止下来的各种犯罪状态。态。(二)类型(二)类型标准:停止下来时犯罪是否已经完成标准:停止下来时犯罪是否已经完成犯罪的完成形态,即犯罪的既遂形态,是指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即犯罪的既遂形态,是指故意犯罪在其发展过程中未在中途停止下来而得以进行犯罪在其发展过程中未在中途停止下来而得以进行到终点,行为人完成了犯罪的情形。到终点,行为人完成了犯罪的情形。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是指故意犯罪在其发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是指故意犯罪在其发展过程中居于中途停止下来,犯罪未进行到展过程中居于中途停止下来,犯罪未进行到终点,行为人没有完成犯罪的情形。终点,行为人没有完成犯罪的情形。可进一步在区分为犯罪的预备形态、未遂可进一步在区分为犯罪的预备形态、未遂形态、中止形态。形态、中止形态。(三)特征(三)特征 1 1、都是犯罪的停止状态,是故意犯罪过程中、都是犯罪的停止状态,是故意犯罪过程中不再发展而固定下来的相对静止的不同结不再发展而固定下来的相对静止的不同结局,他们之间是一种彼此独立存在的关系, 局,他们之间是一种彼此独立存在的关系, 而不可能相互转化,犯罪预备形态不可能而不可能相互转化,犯罪预备形态不可能再前进为未遂形态,未完成形态不可能再再前进为未遂形态,未完成形态不可能再转化为完成形态。转化为完成形态。 2 2、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和既遂形态,都、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和既遂形态,都是在故意犯罪发展过程中,在犯罪的某个是在故意犯罪发展过程中,在犯罪的某个阶段,由于犯罪主客观原因的变化和作用, 阶段,由于犯罪主客观原因的变化和作用, 使犯罪停止下来不再发展变化的不同状态使犯罪停止下来不再发展变化的不同状态和结局。和结局。 3 3、犯罪未完成形态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之、犯罪未完成形态只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之中,但直接故意犯罪并非都存在犯罪未完中,但直接故意犯罪并非都存在犯罪未完成形态。成形态。二、犯罪预备二、犯罪预备(一)概念(一)概念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的犯罪停止形态。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的犯罪停止形态。法条依据: 法条依据: 《《刑法刑法》》第第22 22条第条第 1 1款款““为了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备。””(二)特征(二)特征 1 1、已经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已经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犯罪的预备行为,是指行为人在萌发犯意以后, 犯罪的预备行为,是指行为人在萌发犯意以后, 已经开始实施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已经开始实施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客观: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客观: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主观: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主观: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活动。 2 2、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犯罪预备行为不是刑法分则具体条文所规犯罪预备行为不是刑法分则具体条文所规定的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实行行为,是着手定的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实行行为,是着手实施犯罪以前的行为。实施犯罪以前的行为。这一特征表明:犯罪活动在具体犯罪实行这一特征表明:犯罪活动在具体犯罪实行行为着手以前停止下来。行为着手以前停止下来。 3 3、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以外的原因犯罪在实行行为尚未着手时停止下来,从主犯罪在实行行为尚未着手时停止下来,从主观上看是违背行为人的意志的,是被迫的而观上看是违背行为人的意志的,是被迫的而不是自愿的,从而揭示出预备犯的主观恶性。不是自愿的,从而揭示出预备犯的主观恶性。(三)犯罪预备的认定(三)犯罪预备的认定 1 1、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的区分、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的区分 2 2、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别、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区别 3 3、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犯罪的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