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企业整站优化技术服务合同
合同序号:111112
甲方: 乙方:限公司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0
传真: 传真:0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第一条:网站搜索引擎优化服务是指乙方通过针对甲方网站的网站构架,网页内容描述,以及网站关键词的部署及互动外交策略,提高甲方网站的整体访问量的提升及品牌提升(以下简称整站优化)。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专人与乙方联络。
2.甲方必须保证网站内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如因此引起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如因甲方网站不符合搜索引擎规范而达不到优化效果,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甲方提供网站的相关编辑修改权限及FTPﻩ权限,以及各种必要的资料和授权乙方对网站进行必要的修改。
,及时支付乙方费用。如合同未到期,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则甲方需向乙方赔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否则因此造成网站无法达到约定优化效果,后果将由甲方自行负责。
、图像等网站内容享有排它权。
、程序源码的使用权,但不得将其复制、传播、出售或许可给其它第三方,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9、在网站优化期间如甲方并未选择乙方的服务器代维护服务,则由于甲方服务器产生的系统病毒木马攻击或者安全隐患等而造成的搜索引擎停止收录或者流量大量下降的类似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计入乙方优化效果负面反映之内。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
,进行网站优化。
3.乙方在优化期间内,如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网站外观。
,完成网站的优化,并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5.乙方对甲方网站优化达标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也应即时通过互联网查看效果并确认。如约定期内优化未达到合同标准,则乙方需经与甲方确认后,延长服务期限直至达到合同标准,其中具体事宜需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第四条;验收,
,或可以通过互联网访问到优化结果。
。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证实无法向甲方提供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与乙方中止合同,并索回预付款。
2.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提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