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小常识王荣洲律师律师在实务当中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谓一点都不陌生,无论是做诉讼业务还是非诉业务, 就是在日常生活当中也经常见到这一文件。我们以为它很简单,不就是一个营业执照吗?你说它简单,那是因为你把它想简单了。我们在做法律尽职调查时会大量审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因为在做法律尽职调查时需要研究的很细,突然发现原来我根本不了解这个文件。在实务当中慢慢的我也掌握了一些经验,慢慢的熟悉了这个文件。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的区别简单的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颁发给法人组织的,如: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而《营业执照》是颁发给非法人组织的, 如: 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通过这一名称的差异我们就可以判断出组织的法律性质。严格说来《公司法》的表述是不够准确,《公司法》表述成《营业执照》, 其实应该准确表述成《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做法律文件时一定要表述准确。把一个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表述成《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那就得出洋相了。还有一点需要提醒注意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表述成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表述成负责人。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正本和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均分为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为悬挂式的, 每个企业只核发一个, 应当置于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的位置, 否则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副本为折叠式的, 企业根据需要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核发多个。副本一般在外出办理业务等时使用,如: 办理银行开户、企业代码证、签订合同、参加诉讼等等。副本复印件盖上企业行政公章就可以当原件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也是企业设立以及历次变更是否完成工商登记的证明。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换发在实务当中, 有时候你会见到企业有很多份营业执照, 一开始还疑惑怎么这么多份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到底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换发? 后来研读了《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才明白。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 40 条的规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 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第9 条规定: 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 公司名称; 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公司类型; 经营范围; 营业期限;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以及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也就是说只要上述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 就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变更登记,换发执照。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企业名称一定要注意核对合同上的企业名称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登记的企业名称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的话,会导致主体不适格。如:原告起诉被告, 诉状上的被告名称与工商登记的名称不一致, 可能会导致原告撤诉,一旦撤诉,诉讼费减半收取,这样律师就会非常被动, 出现这种情况一般都是由于律师的疏忽所致。 5.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住所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住所登记一定要具体。如, 不要笼统登记为某某中心, 应当具体到楼房编号、房间号等, 这样便于相关事项的通知或送达。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记载的住所地就得联想到是否涉及到特殊的用地?如:如果是开发区用地,可能涉及到一些特殊的政策, 享受一些优惠等等。 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法定代表人在签订合同或相关文件时, 一定要注意审查签字的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