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股东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戊方:
己方: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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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 )经友好协
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 则,就合作投资客栈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 在 省 市 镇 路有自家宅基地
一宗,面积 平方米。其四至界限为:
经各方协商,由 在自家该宅基地上建一栋八层楼房,
房屋建成后,各方共同投资经营客栈。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一)客栈由以上共同投资人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
万元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 ,其中:
以自有房屋一至七楼及其附属设施十年使用权按
万元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作为
%;
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 万
元人民币) ,占投资总额的 % ;
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 万
元人民币) ,占投资总额的 % ;
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 万
元人民币) ,占投资总额的 % ;
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 万
元人民币) ,占投资总额的 % ;
办理以及委托他方建房。
要确保该宗土地不存在与第三人的任何纠纷,
如出现纠纷, 或在建房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 其余各方不承担任 何责任。
(四)房屋建成后,该宗土地及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仍
属。
于 年 月 日前各将出资额的 60%存入
账户 ,作为客栈启动的前期费用。房屋土建工程完工之日
起五日内, 各将出资额的 40%存入账户 。
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 均应按本协议第六条第 1 款承担
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客栈管理及职能分工
负责运营方向的决策、运营计划的实施以及
具体运营事务的管理。
重大投资决策 (人民币 10 万元及以上) 须召开股东会讨论,
并按出资比例投票决定。
负责:
1、对客栈运营方向、运营计划及具体运营事务有知情权和
建议权;
2、对客栈财务有监督权和检查权;
3、对客栈运营提供必要的协助。
四、盈亏分配
(一)利润和亏损,由各方按照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二)税后利润,在弥补前季度亏损后,提取一定比例的公
积金, 用于客栈日常维护和扩大投资, 具体比例由股东会讨论决
定。 提取公积金后, 方可进行股东分红。 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 % ,各方按出资
比例分取。
五、转股或增资的约定
(一)转股:客栈成立起 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
自第 年起,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
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但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