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编号:SM-ZD-19829
设备事故处理办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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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事故处理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目的
为了明确事故责任,提高事故处理的透明度,规范事故
处理的程序,根据公司安全、设备管理制度要求,特制定本
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选矿厂各车间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处理
的程序管理。
3、制度内容
事故等级划分
设备受损后,没造成停机、且经济损失在500元
以下的,为四级事故。
设备受损后,造成停机而影响磨浮车间生产的,
且影响时间超过 2小时以上4小时以下的,为三级事故。
设备受损后,造成停机在4小时以上8小时以下
的,为二级设备事故。
设备受损后,造成停机在 8小时以上12小时以
下的,为一级设备事故。
事故调查程序
四级事故由车间负责调查, 并根据调查实际情况
提交调查报告,同时按责任拿由处理意见上报厂部。
三级事故由设备室、安全办公室负责调查,最终 形成报告和处理意见报厂部存档。
二级设备事故由厂部指派专人组阁调查, 并写由
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同时上报公司机动部存档和核查。
一级设备事故由厂部联系机动部共同负责调查, 同时由机动部负责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公司处理。
事故的处罚标准
事故发生后,在追究相关人员经济责任时,不考 虑设备事故等级,但要考虑直接经济损失,主要组成项为维 修费和停产损失,其中比例为维修费占 90% ,停产损失为
10%。
具体处罚标准
造成损失在 500元以下时,追究岗位工 20%
的经济责任,管理人员免责;
造成损失在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时,追究
岗位工15%经济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