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解除租赁合同证明与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汇编
解除租赁合同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协议甲方:刘伯明乙方:郝春风乙方授权委托代理人:王春霞 (郝春风妻子)乙方由于特殊情况,提出解除甲乙双方于20**年3月31日签订的, 甲方座落于双阳区饲料公司综合楼(二实验对过)临嵩山路南侧第一个门市房的房屋 租赁合同,并授权委托其妻子王春霞全权办理与甲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相关事宜,甲 方同意乙方请求,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于20**年月日解除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 合同剩余天数从20**年月日至20**年3月31日计算,共计天。
三、 甲方退还乙方已交纳未到期期间的租赁费:每天应退150000: (365X3 年)二137元。共计应退天X137元二。扣除租赁期间所欠电费176元,水费元。甲方 实际退还乙方租赁费元-元二元。
四、 乙方授权委托代理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 郝春风与王春霞结婚登记证复印件一份。
2、 王春霞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 郝春风与王春霞户口簿复印件一份乙方授权委托代理人与代理律师协议一 份。
5、乙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
五、 乙方授权委托代理人王春霞提供的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资料。如有虚假, 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王春霞承担。
六、乙方租赁房屋内的物品由乙方授权委托代理人王春霞代为保管,房屋室内装 潢由王春霞负责处理。
七、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原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终止。甲方:乙方委托代理人:证 明人:年月日
篇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说明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情况说明合同审查审批相关部门及领导:由资产管理中心 承办,我厂与盘锦辽河油田金宇混凝土构建有限公司于20**年1月23日签订的 LHYT-SGCYC-20**-ZL-669号《房屋租赁合同》,签约额为壹拾万零陆仟肆佰贰拾染圆 整(106427. 00元整)。租赁期限为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因承租方 作业项目部隶属于辽宁辽河油田金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由于乙方业务人员把签 约单位名称错误使用,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特此申请解除该合同,重新签约租赁合 同,价款不变。特此说明!资产管理中心20**年2月9日
篇三:解除商铺租赁合同协议书
解除商铺租赁合同协议书经协商,双方愿意解除位于(铺位)的租赁 合同,并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责任,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特签定本协议,条款如 下:
一、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将铺位退回给甲方使用,如
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逾
期达七天,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铺位,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二、 乙方必需于 年 月 日前在工商部门办完营业执
照迁址或注销手续。
三、 甲方除向乙方退回所收共计 元()按金外,还需支付共
计 元()作提前解约赔偿金,总合计 元
( )O
四、 双方再次证明, —年— 月 日至乙方解约退租当
日,租金为每月共计人民币 整(),在此期间涉及金额不乎的甲
方收款收据均不作实,以防产生纠纷。
五、 甲方于乙方退租当日,一次性结清应付金额,乙方以收据收款。
六、 乙方不得损坏铺位内设施和装修,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七、 乙方退租当日,甲乙双方当面销毁所签《租赁合同》正本。
八、 年 月 日起,在此之前双方所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