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计划生育证明
计划生育证明 证明
兹有我县**乡***同志,女。****年**月**日出生,*族, **户口,家住****,于****年**月**日结婚,属初婚,未生 育和收养过子女,符合生育一孩条件。
特此证明
**县**乡计划生育办公室
****年**月**日
计划生育证明
大庆市建设局:
兹有我前往大庆施工,施工人员共计人,均采取了计 划生育措施并与我单位订立了责任书,无计划外生育情况, 特此证明。
单位
计划生育委员会
年 月
计划生育证明
兹有属于。
配偶姓名:。
子女姓名:①,出生证号:,准生证号:;
②,出生证号:,准生证号:。
特此证明。
负责人签字:单位名称:
年 月曰
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
证明
兹有我单位职工某某,男,出生日期:XXXX年X月X日,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与配偶XXX,女,出生日期:XXXX 年X月X日,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系婚、未育、 未抱养小孩情况属实,无违反计划生育。
单位盖章
证明
兹有我单位***同志,女,****年**月**日出生,*族, **户 口,家住****, 于****年**月**日 结婚,属初婚,**** 年**月**日生育第一个小孩,性别*,现有一个子女,没有违 反计划生育政策。
特此证明
****
**** 年**月**日
计划生育证明办理:
根据《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规 定》
第二条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外出前须办理国 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离开户籍所在县的行政区域;
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
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
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
第三条 《婚育证明》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计 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
第四条申领《婚育证明》,应当填写《办理〈流动人口 婚育证明〉申请表》,并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本人的《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