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是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评审的基本技术文件和主要依据,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要严格按规定格式打印或铅印,大小为大十六开本(高297毫米,宽210毫米)竖装。文字及图表应限定在高257毫米、宽170毫米的规格内排印,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推荐书及附件应合装成册(便于拆装),其大小规格应与推荐书一致。装订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勿另附加封面。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专业评审组》指推荐项目应属哪一个学科(专业)评审组评审。现初步分地质、采矿、选矿、冶金、材料、加工、自动化、设备、标准、分析、环保、循环经济等。
《奖励类别》指科技进步奖或技术发明奖。
《序号》、《编号》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填写。
《项目名称(中文)》应当紧紧围绕项目核心创新内容,简明、准确地反映出创新技术内容和特征,项目名称中一般不用xx研究、企业名称等字样。项目名称字数(含符号)不超过30个汉字。
《项目名称(英文)》应翻译准确,不超过200个字符。
《主要完成人》依据《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相关规定,所列完成人应为中国公民。主要完成人排序应按照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推荐一等奖项目人数不超过16人、推荐二等奖项目人数不超过12人。推荐三等奖项目人数不超过8人。本栏目所列的完成人应对本项目的主要技术创新点做出贡献,对于排名在前三位完成人,其投入该项技术研究工作量应占本人工作量的50%以上,否则不能作为本项目排名前三位的完成人。主课题的验收委员、鉴定专家不能作为该项目完成人。
《主要完成单位》应符合《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条件,并按照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主要完成单位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要求所填单位名称应与完成单位公章名称一致。推荐一等奖项目完成单位数不超过10个、推荐二等奖项目完成单位数不得超过7个。
《推荐单位》指项目主要完成单位。
《项目名称可否公布》在相应的可或否处打“√”,如选“否”,请详细填写密级、定密日期、保密期限以及定密审查机构,并提交推荐单位的相关报告。如果不能提交相关证明的项目,将作为公布项目处理。
《密级》应填经定密审查机构审定批准的密级,密级分为秘密、机密和绝密。
《定密日期》填写由项目完成单位拟定的并经定密审查机构批准的日期。
《保密期限》应填写整数年限。
《定密审查机构》指有权审定批准项目密级的上级主管部门。
《主题词》按《国家汉语主题词表》填写3个至7个与推荐项目技术内容密切相关的主题词,每个词语间应加“;”号。
《学科分类名称》暂可不填写。
《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按推荐项目所属国民经济行业填写相应的门类。国家标准(GB/T4754—2002)规定国民经济行业分20个门类:
(A)农、林、牧、渔业;(B)采矿业;(C)制造业;(D)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E)建筑业;(F)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G)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H)批发和零售业;(I)住宿和餐饮业;(J)金融业;(K)房地产业;(L)租赁和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