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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社会保险条例修正案.doc

上传人:ffy51856fy 2016/6/12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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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南昌市社会保险条例修正案南昌市社会保险条例修正案( 2005 年3月9 日南昌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200 5年3月31 日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 2005 年4月6 日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41 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第二条第一款改为第三条第一款, 修改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监督和社会保险待遇适用本条例。”二、第三条第二款改为第三款, 修改为:“失业保险适用于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比照公务员制度执行的除外) ,党政机关的工勤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第三款分为两款, 作为第四款、第五款, 修改为:“工伤保险适用于本市各类企业及其职工, 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比照公务员制度执行的除外) ,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生育保险适用于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比照公务员制度执行的除外) ,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三、第七条修改为:“财政、卫生、审计、安全生产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等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有关规定协助实施本条例。”四、删去第八条第一款。五、第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四) 工伤保险费, 由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照单位缴费费率缴纳。行业基准费率的具体标准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 报市政府批准; 费率浮动的具体办法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单位缴费费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确定。”六、第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企业可以为本单位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个人可以自愿参加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七、第十六条修改为: “用人单位解散、破产、关闭、改制的, 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优先安排解决各项社会保险费, 一次性支付该单位离退休人员 10 年的医疗保险费用,为伤残职工及因工死亡职工遗属一次性缴纳有关工伤保险费用。”八、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一) 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和缴费年限要求的, 按照国家或者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基本养老金; 不符合的, 按照国家或者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其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金额。”九、第十八条第三款中的“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修改为: “一到六级伤残军人”。十、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修改为:“(二)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75 %计发,但应当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十一、第二十一条修改为:“参加工伤保险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享受以下待遇: “(一)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 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 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 70 %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 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 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二)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 12 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三)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 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相应领取本地区社会平均工资 50 %、 40 %、 30 %的护理费。“(四) 致残的, 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伤残等级分别享受不同的伤残待遇。“(五)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 3 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 4 个月起停发工资, 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 50 %;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丧葬补助金, 补足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六)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 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七) 职工因工死亡的, 其直系亲属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丧葬补